落实信访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28.02.2017  22:05

  2月19日至21日,省妇联副主席李疆赴玉溪就妇联系统开展信访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赴峨山县就实施妇女儿童维权项目进行专题调研与督导。市妇联主席杨丽萍、峨山县县委副书记邓志刚等分别陪同调研与督导。
  李疆副主席听取了玉溪市妇联主席杨丽萍关于全市妇联信访工作、信访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传达了省妇联党组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检查了信访工作台账,对信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给予了及时指导。

  李副主席充分肯定了玉溪市妇联领导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健全信访网络,将妇女维权工作站与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相结合,坚持妇联主席接待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来访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组建专家团队及志愿者队伍为12338维权服务热线接访,不断提高维权专业化水平,切实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针对信访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李副主席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及时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实施办法》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实施细则》的精神,压实各级妇联信访工作责任。二要尝试开展信访代理,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要加强信访工作研判,提高妇联系统信访工作能力与水平。四要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妇女依法维权。

  随后,李副主席赴峨山县,就实施妇女维权项目等工作开展督导与调研。她对峨山县实施维权所做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要求在项目推进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实施项目,要切实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做实事扛在自己的肩上,坚持做好妇女群众的“娘家人”。

 

(省妇联权益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