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了!

21.08.2017  22:53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据测算,云南省每年将有10万左右的企业职工受益。

申领条件如下: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身份。

2.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证书,在外省考的职业资格证书也能申请补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暂不纳入。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没有纳入失业保险补贴,但已纳入了其他渠道的资金支持。

申领程序为: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三步走

1.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将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证件照2张、申请人的工商银行账户信息、《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企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无偿在1个月内,代职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经企业初审后,由企业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证书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企业初审、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证书的确认意见,按规定程序对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6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补贴标准为:

1.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超1000元。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超1500元。

3.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超2000元。

规定的主要考虑是,技能提升补贴是国家对职工培训成本的一种适当补贴,起激励和引导作用,不应大包大揽,企业和职工应该承担的教育、培训责任还要各自承担。

同一参保人一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做好申请准备,按时递交相关资料,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咨询电话:昭通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0870-2125628

地址:昭阳大道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