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本级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资金清算工作

26.09.2017  22:45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部署,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准备期清算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对市本级如何完成清算工作进行及时研究,明确了工作职责,认真按照省级清算文件来界定准备期和清算口径,在清算过程中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对相关的数据进行层层比对,确保清算数据的准确性,通过多方努力,提请三方联席会议研究,临沧市本级准备期界定为2014年10月到2015年12月,共15个月,其中:准备期清算收入为67149060.8元;准备期清算支出为126167274.39元;准备期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107734545.24元,应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退休费为126167274.39元,基金收入小于支出,收支缺口18432729.15元;准备期内市级财政已实际承担财政补助资金131045016.19元(其中:垫支应由基金支付的退休待遇支出126167274.39元,单位缴费补助4878741.8元);根据清算规定和账务处理要求,退回准备期内财政多垫付资金40585484.44元,对准备期应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67149060.8元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列收。清算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完成全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