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已封停411口地下水井 保护地下水资源

05.05.2015  11:05

  日前,记者从市水务局、市节水办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封停取水井411口,切实保护了地下水资源。

  昆明地处小江断裂带和普渡河断裂带中间,基岩中的地下承压水有一定的支撑作用,过度开采地下水容易导致基岩失去支撑,地震等灾害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另外,地下水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如过度集中开采,将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局部地区出现地面下沉。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昆明遵循“保护优先、统一规划、严格管理、科学开发、节约使用和采补平衡”的原则,依法对滇池流域的地下取水进行清理整顿,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地下水井实施全面整治和封停。

  昆明重拳整顿地下水资源成效显著。据了解,为支持昆明封停地下水井,昆明按照先供水、后封停的原则,供水企业在现有的自来水管网覆盖的基础上,通过修建自来水管网、加压站等外围建设,把自来水管网铺设到这些地下井用户外围。2008年以来,在对地下水井整顿过程中,昆明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地下水取水户重新换发取水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的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公共供水管网铺设,实施了地下水置换工程,对双水源单位自来水或地表水能满足用水需要的取水井进行封停和封填,全市共封停取水井411口。针对已经封停的、停用或在用的地下热水井和地下冷水井,在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将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分类实施封停(填)或纳入规范管理。

  当前,昆明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昆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势在必行。根据《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和未依照批准的许可规定条件取用地下水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