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夏峰处长一行到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工作调研

21.03.2016  18:41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夏峰处长一行到宣传教育中心开展工作调研

  3月16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夏峰、厅法规宣传处主任科员李梅、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吴学畅等一行到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就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的普及和如何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传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调研。

 

  调研会上,省环保宣教中心主任王云斋汇报了中心队伍建设情况、年初以来开展的工作和2016年环保宣教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并着重汇报了宣教中心围绕省环保厅中心工作任务,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宣传工作的主要做法、特点、体会以及环保宣教平台建设与运行情况。夏峰处长对宣教中心在加强思想和政治建设、提升宣教队伍“精气神”、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宣教形式、增强宣教实效、注重整合宣教资源、形成宣教联动机制、抓好平台建设、提高宣教质量,特别是在生态文明、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下步宣教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夏处长指出,环保宣教中心在生态文明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宣传方面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宣传氛围,针对自然生态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遗传基因的多样性,多策划和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传播影响力;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尤其是要继续办好宣教中心《云南环保宣教网》、《云南环保宣教平台》、电子期刊和纸质版《绿色云之南》等宣教平台,发挥其更大作用;要继续开展好“两堂一展”活动,把理论知识科普化、科普知识理论化,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基层活动,不断扩大环境宣传的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全民环境素养;要继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宣教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以奋发有为的新状态和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努力开创云南环保宣教工作新局面。

  省环保宣教中心科室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文/巩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