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被命名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07.01.2018  08:51

记者 贾云巍 通讯员 李晓燕

云南网讯 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命名保山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成为我省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示范期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

2014年,保山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3年来,保山市始终把质量发展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攻方向,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质量发展、协同推进、考核督查“四大机制”,深入实施“边疆质量走廊”建设、标准化+、品牌创建“三大工程”,强化质量基础和舆论宣传“两大保障”,全力守住质量安全“一条底线”,努力提升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城市建设、政府服务等质量水平。全市大质量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质量基础不断夯实,质量文化深入人心,质量水平大幅提升,质量惠民取得实效,质量共治格局基本形成,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质检总局认为,保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果、有亮点,许多做法在全国尤其是边疆欠发达地区的质量发展中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