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民政局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08.06.2016  11:33

  端午节将至,为有效杜绝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保山市民政局积极采取四项措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狠抓学习,强化廉政意识。通过每周二的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2016年端午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不正之风,牢固树立勤政为民观念。

  二是狠抓宣传,营造廉政氛围。利用宣传栏、观看警示教育片、机关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治理“节日病”相关规定。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狠抓纪律,转变干部作风。严禁在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和赠送“红包”等;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廉洁奉公素质,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四是狠抓督查,落实监督责任。局党组在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落实好监督责任,通过向市直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结合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加大对干部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