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政府“四举措”促进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意见有效落实

29.02.2016  11:18
 

(办公室  王天浩)近期,保山市政府就去年11月份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指出的档案基础设施、信息化水平、经费投入、监管环境及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省档案局书面报送了相关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意见,保山市政府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增强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和“全面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四方面举措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有领导分管联系档案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在编制调整、招录公务员时,全力支持档案部门招录、选调等方式充实干部队伍,改善档案干部队伍结构;要求各级政府将档案馆馆藏档案日常维护费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保山市市级财政2015年安排市馆档案维护费21万元,昌宁县2015年安排档案维护费13万元,腾冲市、龙陵县2015年安排档案维护费5万元。2015年市级财政还安排市档案局文化产品开发专项经费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