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召开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

24.02.2016  16:49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山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方案》(保办发〔2016〕4号文件),保山市司法局、市妇联于2016年2月3日组织召开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保山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办公室、保山市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云南金曦律师事务所、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云南永鼎司法鉴定中心、隆阳区妇联等13个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工作人员共计24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保山市司法局副局长虞凯就《保山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解读;介绍了2015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就2016年如何贯彻落实好《方案》做了要求。一是法律援助的责任单位要把2016年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年,认真履行职责,把应援尽援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要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做到热心、真心、耐心、细心;要把保障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使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全面推进法律援助这项惠民工程。参会的各单位总结交流了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做法和好的经验,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保山市妇联就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妇女儿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筹备成立《反家庭暴力法》宣讲团和组建“12338”维权热线专家团队相关事宜提出了商讨意见。
      座谈会的召开,对《保山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起了很好的引领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