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双随机检查

22.08.2017  19:06

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楚雄州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为做好此次双随机检查,明确了检查重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为:违法添加行为、《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保健食品委托加工行为和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为:化妆品原料是否有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品质保证证明材料,生产全过程和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保健食经营企业检查重点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合法性,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重点为: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

共出动4个检查组54人次,随机在全州范围内抽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3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4家。对检查中发现索证索票不齐全、进口化妆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及时移交所在县市局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