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任务情况通报

07.11.2014  18:10

关于玉溪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任务涉及林业部分工作10月底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关于玉溪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目标任务分解的督查通知》(玉政督[2014]11号)要求,现将2014年市政府督查涉及林业部门工作10月底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涉及林业部门工作:
   

  切实落实省政府《意见》,切实加快林业重点项目建设
   

  1.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重要交通沿线、“三湖”周边绿化造林,种植适栽树种1600万株,完成营造林38.8万亩,基本形成绿色生态走廊和绿色生态屏障;
   

  2.抓好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搞好护林防火工作;
   

  3.省政府《意见》六、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
   

  4.省政府《意见》七、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5.省政府《意见》十一、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快速发展,加快发展核桃产业,完成种植18万亩;
   

  6.省政府《意见》十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7.省政府《意见》十五、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6月底前下达市级预算内前期经费安排计划,7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7月底前拨付资金占全年预算资金的60%,11月底前完成全年预算内资金拨付。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重要交通沿线、“三湖”周边绿化造林,种植适栽树种1600万株,完成营造林38.8万亩,基本形成绿色生态走廊和绿色生态屏障

  1.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目前,市林业局已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摸底调查工作、2014年退耕还林项目申报工作,并上报省林业厅,2014年计划争取实施 6.01万亩;我局已委托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完成《玉溪市退耕还林规划》。
    

  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实施重要交通沿线,“三湖”周边绿化造林工作,种植适栽树种1600万株,完成营造38.8万亩。 
     

  (1)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等重点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
   

  2014新平县实施天然林管护254.46万亩,目前,122个管护人员按片、区正进行全面的巡山护林工作。
   

  防护林工程
      

  计划:人工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

  已完成:人工造林0.5万亩,完成率33.3%;封山育林已完成3万亩。
  

  石漠化治理工程
     

  计划:人工造林2.98万亩,封山育林18.62万亩。

  已完成:人工造林2.58万亩,完成率86.6%;封山育林已完成18.62万亩。
   

  (2)大力实施重要交通沿线,“三湖”周边绿化造林工作
   

  (3)种植适栽树种1600万株,完成营造林38.8万亩。
    

  今年计划种植1600万株,1-10月份种植完成1380万株,完成率为86%。
   

  全市今年计划完成营造林38.8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6.24万亩,封山育林22.62万亩,截止目前完成人工造林 11.15万亩,完成率68.7%;封山育林已完成22.62万亩,完成率100%。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杨树推广种植项目 
    

  计划:实施1.36万亩。
    

  已完成:杨树种植1.57万亩,239.11万株,完成率115%。
    

  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项目
    

  计划:封山育林4万亩 
     

  目前封山育林已完成4万亩,完成率100%。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 
   

  计划:人工造林8.4万亩。 
     

  已完成:人工造林5.5万亩,完成率65.5%。 
     

  省级木本油料基地建设
   

  计划:种植核桃3.5万亩
   

  已完成:核桃种植1.5万亩,完成率42.9%。 
     

  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计划:人工造林2.98万亩,封山育林18.62万亩。
   

  已完成:人工造林2.58万亩,完成率86.6%;封山育林已完成15.42万亩,完成率100%。
   

  抓好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搞好护林防火工作
    

  玉溪市2014年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县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下,强化了责任制、宣传教育、火源管控、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应急值守等措施的落实,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格局,有效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截止目前,全市发生火灾5次(红塔区2次、澄江、新平、峨山各1次),其中一般火灾2次,较大火灾3次,过火面积524.9公顷,受害面积46.63公顷。5起火灾已查明4起,查处率80%,起火原因为吸烟、烧地、痴呆弄火、故意纵火。森林防火工作起得阶段性胜利。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深化责任制落实,全市共签订责任状书31.4万元份,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进入防火期以来,全市共发放户主通知书54.1万份,传单20.13万份、宣传材料手册卡片15.82万份、挂历1.4万份、布告、通告14.47万份、戒严令、防火令2.15万份、短信37.26万条,书写、张贴、刷新宣传标语3.35万条、标牌7674块、五彩旗1123套,出动宣传车2.3万台次,广播电视宣传4.18万场次,文艺演出256场次、会议9072次、上防火课2.13万课时、联防协议46份、光碟125盘、简报468期。
    

  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减少火灾发生,全市共有护林员7203人,巡山护林41.18万人次,在林区入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火源检查站、卡654个1879人,对49.69万人次进行入山人员、车辆实名登记、收缴火种10874个,全市共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703份,整改率达98%。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已到位森林防火资金3114.29万元,其中省级172万元,市财政298.7万元、林业自筹35.8万元,县区财政1602.57万元、林业自筹614.22万元,乡镇等其它投资391万元。同时,市县(区)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市级物资储备不少于60万元、县级不少于30万元,全市现已储备490万元(市级60万元、县级330万元)的扑火物资,有风力、风水等各式灭火机1741台、二号工具3764把、灭火水枪1463支、灭火弹6575发、睡袋帐篷1803个、阻燃服4699套、砍刀4533把、工兵铲1072把、油锯282台、对讲机1041只、灭火拍1307把、水桶4548只等,以保证应对突发森林大火的需要。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高效处置火情火灾。我市积极与当地驻军、武警玉溪支队沟通协调,依托部队组建了市级应急队2支300人,配备了相应的扑火物资,加强安全扑救技能培训;同时市级依托红塔山自然保护区也组建了1支60人的专业扑火队;九县区都建立了一支不少于30人、集中食宿、统一管理的扑火专业队,全市共有县区专业扑火队11支444人;有林乡镇、街道组建15人以上专业队、半专业队共149支3532人。同时,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了森林火灾处置预案,重点区域、风景旅游区制定了专项扑救预案,明确了处置火情火灾程序。
    

  六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进入防火期,各级防火部门实行了24小时值带班制度,乡(镇)、街道防火指挥所明确了防火专职人员,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及时核实反馈卫星热点、及时上报防火信息,确保了信息的畅通和火情火灾及时处置。森林防火信息实行了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防止了信息乱报带来了不良影响发生。
    

  七是加强督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由李平副市长总负责,抽调市指挥部成员组成三个督查检查组,深入八县一区进行督查检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林业局领导,按照市政府和市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分别深入到所挂钩联系县区的重点防火区域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县区为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制度、火源管理控等各项措施到位,成立了县级督查检查组,深入到林区对瞭望、巡护、火源检查站、违规用火等进行督查检查;对林区施工单位、经营单位的防火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八是加强火灾查处,严惩肇事者,已上报的5起火灾起火原因已查明4起,具体澄江县为抽烟,新平县为烧地引发,峨山县是痴呆弄火,红塔区“5.14”为故意纵火,“4.18”火案正在侦破中。
    

  九是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为有效阻隔林火蔓延,运送扑救兵力,防止大面积森林火灾的发生,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提高我市预防和抵御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按照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实施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今年的防火通道建设将于防火期结束后,编制实施方案报市发改委批复后,待资金到位后实施。
   

  省政府《意见》六、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 
     

    1.组织新申报(复评)林业省级龙头企业及落实扶持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资金70万元
    

  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及复评的通知》(云林办发〔2014〕22号)的规定,要求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按通知精神,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认真组织第十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申报和第一至六批及第八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复评工作。按照标准、程序,组织5户企业(即云南景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江川县柏池古绿色产业有限公司、化宁泉溪农林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新平哀牢山兴智植物油厂、玉溪市洛河昱鑫工贸有限公司)申报第十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省林业厅将于2014年10月9日进行实地考察。省林业厅今年安排资金70万元,扶持2012年度被省林业厅等部门认定我市江川、华宁、易门、元江等县的7户林农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社,每户省级示范社安排发展资金10万元。 
       

  2.考核、兑现2014年扶持省级龙头企业扶持资金 
       

  2013年底,全市林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24户。8月下旬、按照《玉溪市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暂行)办法》(玉林联发〔2012〕108号)的要求,今年收到21户省级龙头企业申报林业贷款资金贴息,品牌建设、销售收入和林木良种认定等以奖代补的资料,经与市财政局农业科共同审核,14户龙头企业和2个县林木良种认定材料符合《暂行办法》的要求,以玉财农〔2014〕190号下达2014年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资金20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云南著名商标3个、云南名牌产品6个、有机产品认证2个、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个,林木良种认定3个(华宁的大沙壳核桃、次朗柿子;易门的油茶)。
   

  省政府《意见》七、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1.北山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
    

  2014年7月1日,红塔区人民政府审查核实,同意变更北山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地块的地类(用途),并向北山林场颁发变更登记后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玉红国用(2014)第3507号】。
    

  截止目前危旧房改造项目所需土地上旧厂房的搬迁、拆除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正在派专人继续积极协调办理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确保手续尽快办结。
    

  2.玉溪市国营玉白顶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
   

  2013年5月,云发改农经〔2013〕800号文下达给玉白顶林场2013年危旧房改造任务48户,任务下达后,玉白顶林场积极按程序办理相关事宜。项目已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了项目监理(含人防监理)单位;市人防办批复了防空地下室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图已经省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取得了《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完成了基坑支护专项方案设计并通过了专家论证。

  目前正在进行人防、消防施工图的审查,即将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待确定施工单位后,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省政府《意见》十一、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快速发展,加快发展核桃产业,完成种植18万亩
    

  为确保我市今年18万亩核桃种植任务的顺利完成,截止目前,全市共育有核桃苗木面积667亩,现有核桃苗566.5万株,其中嫁接苗481.5万株,实生苗85万株,主要分布于新平、峨山、红塔区和华宁(易门县由于今年招标在市外育苗,数字不列入统计),其中新平育苗360万株,全市嫁接苗量的75%,实生苗全为华宁县培育。为提高全市核桃苗木的出圃率和一级苗所占比例,今年我市在苗木培育中采取了二项措施,一是在育苗生产中推广使用一年砧移砧劈接技术,开展工厂化育苗。传统的子砧嫁接方式虽然缩短了苗木生长期,减少了育苗成本,但苗木质量明显不足,Ⅱ级苗木和不合格小苗比例较大,整体苗木质量不尽理想;而一年砧嫁接出圃的苗木整体质量得到明显提高,苗木根系较好,Ⅰ级苗木比例大副度提高,未能出圃小苗比例明显减少。虽然表面上看子砧嫁接减少了前期投资比例,但出圃率较低,未能获得较好的育苗利润,一年生砧嫁接方式虽然生长期较长,但单位产量较高,利润较好,整体苗木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二是在苗木管护中采用苗地喷灌和滴灌技术,改善干旱的育苗环境,确保苗木优势生长,提升一级苗出圃率。目前,全市采用一年砧移接技术的苗木为380万株,占79%,采用喷灌和滴灌的面积为489亩,占总面积的73%,占嫁接苗面积的86%,通过二项技术措施的推广,今年我市核桃苗木长势喜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苗木明显好与往年,苗木均高达到30—35cm,苗粗均为0.7—1cm,嫁接保存率达85%以上。
    

  目前,市政府已下达全市核桃种植计划19万亩(玉政办发[2014]92号),各县正在进行地块落实,苗木准备等前期工作。
   

  省政府《意见》十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玉政发〔2014〕37号文)下达我局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 
     

  截止目前,经市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备案项目3个,协议分成到位资金达10525万元,完成市政府下达招商引资任务1亿元的105.25%。
   

  省政府《意见》十五、深化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1.加快建设林权流转信息平台。
    

  截止2014年9月30日止,全市用林权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软件累计办理业务1843件,其中初始登记业务1090件,林权转让业务360件,继承6件,赠与3件,林权分户业务4件,林权宗地内容更正业务66件,破污损换证2件,遗失换证业务32件,林权证撤销1件,宗地注销业务129件,持证人更正业务77件,抵押注销1件,林权抵押登记业务68件。
    

  2.开展林地林木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工作。各县区积极探索林地林木流转工作,截止2014年9月底,全市林权流转累计面积18.73万亩,累计流转金额24381.85万元,其中9月新增流转面积0.43万亩,流转金额337.93万元。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59631.85万元,林权抵押面积累计21.66万亩,其中9月新增林权抵押贷款金额679万元,林权抵押贷款面积0.25万亩。
    

  3.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截止2014年9月底,全市发展林下种植面积6.3525万亩,产值1176.5万元,农户数0.8203万户;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84.6761万亩,产值13492.8500万元,农户数1.1735万户;林产品采集的林地面积309.6585万亩,产值5522.5000万元,林产品采集加工农户数2.1119万户;森林景观利用集体林地面积4.6544万亩,产值3619.4000万元,农户数0.0205万户。
    

  4.抓好市、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适应我市林业改革发展工作需要,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内部业务学习,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坚持每周组织集中学习一次,学习内容包括林业法律法规、林改政策文件、业务操作技能等,通过相互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体职工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各县(区)林权中心继续围绕林业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林权登记业务,积极做好日常群众来访工作,耐心解释办证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并做好来访登记等。同时努力加强理论、实践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林权中心每个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有过硬本领。 
     

  5.存在的问题。一是各县区在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对配套改革的重视不够。各县区从经费保障、人员就位、工作组织管理、学习培训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林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二是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只有市营林规划队和新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具有丙级资质,可以评估500亩以下、200亩(含200亩)以上林地林木或者30万至100万的贷款项目的林地,其他县区只有丁级资质,可以评估50亩(含50亩)以上,200亩以下林地林木或者小额贷款项目的林地。但这些营林规划队虽然有资质,工作人员都是林业局内部技术人员,由于收费和风险等方面原因,基本不愿意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由于评估工作限制,金融部门对于大额抵押贷款难于操作,只是对于小额免评估的抵押贷款积极性高。林权抵押贷款有待加强;三是林改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滞后;四是林地林木流转市场有待规范和培育,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流转信息传递的面不广、参与竞争、购买的人不多,还有一些地方过度强调稳定,思想僵化,认识不足,不鼓励、不支持合法有序的林地林木流转,导致林地林木流转工作进展缓慢,市场培育缓慢。
   

  (八)6月底前下达市级预算内前期经费安排计划,7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7月底前拨付资金占全年预算资金的60%,11月底前完成全年预算内资金拨付
    

  2014年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林业项目资金2318.89万元,其中:绿化造林补助资金739.02万元;核桃和竹子产业发展补助资金850万元;扶持龙头企业补助资金200万元;低效林改造和森林抚育项目管理资金10万元;防护林工程项目管理资金12万元;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资金20万元;中心城区东近面山绿化工程项目管理资金10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资金15万元;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管理资金8.13万元;森林防火专项资金100万元;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配套补助资金180.74万元;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资金13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管理资金24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资金10万元;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及收容救治资金10万元。 
     

  截止到2014年10月24日,到位资金2180.89万元,未到位资金138万元,未到位资金是扶持龙头企业补助资金8万元,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资金130万元,未到位原因:一是扶持龙头企业补助资金8万元属对云南玉溪金土地绿色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扶持,待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兑付;二是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资金待防火通道建设作业设计评审并经市发改委批复后再兑付资金。

    

                           

玉溪市林业局 
                                                                 

2014年10月30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 发布人: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