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建设幸福云南

24.01.2016  13:55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李星佺 彭锡 念新洪)“使各族群众都过上好日子。”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隆重开幕,省长陈豪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十三五”期间,云南要牢牢把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幸福云南”的重点,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各民族建设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的目标。

陈豪说,“十三五”期间,一方面,云南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证词,继续实施“兴边富民”、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示范创建等工程,加大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保护发展繁荣民族文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和改善民生,实施就业引领战略,力争五年城镇新增就业220万人。同时要着力提高基本公共均等化水平,加快社保扩面提标,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推进城乡医保统筹,健全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力争到2020年。此外还要完善医药服务和保障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丰富各族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和改善民生,使各族群众都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