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17.04.2023  16:37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切实保护好耕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一、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情民意。2022年5月,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相关要求,成立了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和人大相关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成员的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调研组,分别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县直职能部门通过走访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目前全县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具体审批流程、建房用地情况等,重点了解村民建房申请不予通过的具体原因,并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县乡人大代表和村组干部进行深入交流。

二、集中开展审议,为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发声。2022年5月31日,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全县在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政策法律学习宣传不够深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措施方面有差距;乡村规划缺乏联动,规划的农村建设用地不能满足乡村发展需求;审批机制运行不够流畅,联审联批不够高效;日常监管责任压实不够,依法管理刚性不足等工作短板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策法律学习宣传、进一步做实村庄规划、进一步规范申报审批、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等四条审议意见依法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三、依法履职尽责,加强跟踪监督。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既是《监督法》的法理性规定,更是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现实需求。镇康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采取文件交办、跟踪督办、集中审查等方式依法对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强化整改落实,监督有质有效。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部署,狠抓整改落实。一是依托“六大培训工程”,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630场次,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在村庄边界线划定中,调除永久基本农田面积0.4875万亩,保障了全县村庄发展规划和宅基地用地的需求。三是认真落实“三到场”要求,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合力逐步形成。四是按照“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的原则,依法查处不规范用地41宗、4430平方米,依法审批用地69宗、12350平方米,全县农村宅基地规划审批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有序。

录入者:张华开 责任编辑:张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