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一院完成今年第3例人体器官捐献

06.02.2015  02:12

    5日,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实施了一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获取的1个肝脏、2个肾脏和2枚角膜,让5名受体患者重获新生。这也是今年起“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新规实施以来,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完成的第3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

    30岁的玉溪市新平县男子普某,2月1日晚骑摩托返家途中发生车祸重伤,2月2日下午,该男子被转诊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科,经诊断为“严重颅脑损伤、脑死亡”。

    家人在充分了解其病情后,悲痛之余毅然做出决定,捐献其有用器官,挽救他人性命。“人不在世上了,但是他的器官却能救别人,让别人好好的活下去,就总感觉他还在这个世上。”该名捐献者母亲说。

    2月3日,其家属在云南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及医院协调员的见证下,在该院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签署了《自愿无偿器官捐献书》和《器官捐献登记表》。

    按照国家卫计委制定的器官捐献流程,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于昨日上午9点做了获取器官术,5名患者重获新生。

    “这也是让我丈夫以另一种形式将生命延续下去,将来孩子长大了,也让她知道她爸爸是怎样一个伟大的人。”捐献者妻子说。(昆明日报 记者张晓莉)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