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蟊贼作案后留字条向失主索要微信红包 粗心车主下车忘锁门留后患

21.06.2016  18:28

 

今年4月以来,大理州弥渡县公安局弥城派出所弥城派出所先后接到数起群众报警,被害人称摆放在车内的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在车门未上锁时被盗。同时,小偷留下写有QQ号、微信号等联系方式的字条,要求被害人支付“微信红包”,方能将被盗物品退回。

 

 

 

接到报警后,弥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案侦工作,并于5月初在弥城镇某宾馆内将抓获嫌疑人刘某某(男,21岁,云南大姚人)。        经审讯,刘某某交代了在弥城镇实施盗窃、敲诈勒索3起的违法事实。经查,4月18日刘某某窜至弥城镇某小学附近,趁周围无人之机,盗走禹某某轿车内的驾驶证、行车证、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并留下写有QQ号、微信号等联系方式的字条。作案后,刘某某通过微信与失主禹某某取得联系,要求对方支付其200元“微信红包”,方能将被盗物品退回。最终,禹某某在支付了“微信红包”后拿回了被盗物品。4月27日、29日,刘某某先后在盗窃失主洪某某、丁某某摆放在车内的财物后,又采取相同的作案方式,分别敲诈洪某某、丁某某600元钱。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第十六条的规定,弥城派出所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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