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华区280余户教职工成功“团租”公租房

01.09.2016  14:07

教师们拿到公租房“金钥匙”。

  8月31日上午,在第32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昆明市级统建公租房普惠园项目内,一场热闹喜庆的“交房仪式”顺利进行,一把把象征着“安居”的金钥匙顺利交到了五华区教职工代表的手上,圆了一个个安居梦。本次交房仪式是昆明市2016年市级统建公共租赁项目针对五华区教职工进行的团租试点。

  据悉,此次团租昆明市公租房公司共拿出711套公租房,面向五华区辖区内共100余所教育机构的教职工进行分配,包含颐惠园179套,其中一室户型24套,两室户型155套;盛惠园9套,其中一室户型2套,两室户型7套;普惠园523套,其中一室户型93套,两室户型430套。首批通过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教职工共有280余户。

  “入住新居,我们再无后顾之忧,将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中来,业有所依、身有所附、安心执教。”昆明春城小学今年刚入职的教师马雪玲拿到公租房钥匙时说。家在昭通的她毕业后与朋友合租在一起,一个单间每月500元的租金不算太高,但是却有诸多的不方便。后来通过区教育局和学校的通知了解到,五华区教职工可以集体申请昆明市公租房,马雪玲马上准备了相关资料,为家人和自己申请了一套普惠园的两室户型。

  递交资料后仅一个星期的时间,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就通知她选房并在8月下旬成功签订了住房合同,每个月800多元的租金却是装修好的两室新房着实让马雪玲高兴:“能够在我当上教师的第一个教师节入驻人生第一套一手新房,除了高兴没有什么词能形容我的心情了,虽然是租住的房子,但还是在昆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的感觉。公租房是我们承租人向政府租的房,质量、配套、安全都有保障,我打算利用这几个周置办一下喜欢的家具,尽快搬到新家入住。

  公租房

  教职工先“安居”后“乐教

  记者从五华区教育局了解到,本次组织五华区700余名教职工参加公租房选房,经过了一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工作安排,为的就是能够在新学期开学前,让广大教职工能够分到房。

  五华区作为全市教育资源集中的区域,学校多、教职工多。近年来部分年轻教职工的住房困难一直是五华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十分重视的问题。在了解到昆明市公租房要进行团租试点的时候,区教育局积极与昆明市住建部门和昆明市公租房公司联系,经过多次的对接协商,达成了将五华区教职工团租作为试点的共识,针对五华区辖区内有住房困难的教师群体展开了团租申请和落实工作。紧随其后区教育局组织全区近百所学校相关部门召开宣讲大会,认真宣传公租房申请相关政策、流程,组织学校教职工提交申请资料,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把关,最终顺利完成试点工作,让教职工顺利“”到了好房。

  “五华区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对人才的关心促成了这件好事、这件实事的落实,昆明市住建部门从经验中总结出的政策体系也保障了这项安居工程的发展与完善。”五华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娅菲介绍,五华区教育局作为教职工的服务部门,除了本次已经成功分配入住的教职工外,正在组织第二批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准备材料、申请公租房,实现‘安居乐教’的美好愿望。

  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团租公租房

  在今年8月中旬,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申请按照新的《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流程》来执行,新规与此前执行的流程相比有了不少变化。

  在房源统筹上,在申请方式上,在收件、审核上,在资格复审上,都做了更加便民、利民的服务提升。与此同时,“昆明安居网”的全面上线,主城八区设立便民服务点,更是方便申请人随时随地办理、查询相关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业务。

  同时,昆明市住建部门还一直积极探索提高入住率的有效途径,本次交房仪式是昆明市公租房公司以“团租”模式进行配租的成功试点,不仅可以福泽五华区辖区内有住房困难的教职工群体,更将为接下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推行公租房团租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怎么租

  各责任主体或者群团组织可代表符合条件人群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也就是说,“团租”不接受个人申请。

  公租房怎么团租

  今年6月下旬,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各责任主体或者群团组织可代表符合条件人群统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市场标准收取。

  对于此举,当时专家解读为“能惠及更多群体,加之公租房此前处在‘供大于求’的状态,‘团租’能最大限度盘活国有资产”。

  哪些人能团租

  学校教师和卫生、计生系统

  城市D级危房居民

  公交、环卫等公益岗位职工

  在校创业的大学生

  各类受灾人群

  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

  引进人才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

  团租有何条件

  据了解,“团租”政策出台之前,申请公租房的对象必须为,“具有主城8区户籍或者持有主城8区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并在主城8区工作满1年(含)以上,购买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推出“团租”政策后,公租房申请范围放宽,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8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4平方米,属城市中低收入人群。(部分内容综合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