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体育总局表彰全国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

02.09.2017  02:16

 

8月27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天津会见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和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代表以及在本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项目中获奖的运动员代表。其中包括了13名来自云南省体育系统的代表。

8月28日上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及体育系统先进表彰大会在天津召开,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苟仲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傅兴国,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勇、蔡振华、高志丹、李颖川,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体育总局纪检组组长李建明,天津市委常委、市教育工委书记程丽华,副市长曹小红出席了会议。大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树安主持。

会上,赵勇宣读了《体育总局关于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体育局等3259个单位“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刚毅等2465名同志“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称号;傅兴国宣读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表彰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北京市花样游泳队等70个单位“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平谷区体育局沈增光等44位同志“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全国体育先进表彰活动自1993年第七届全国运动会开始,每4年表彰一次,已连续在6届全运会期间进行表彰。

云南省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的是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等96个单位、荣获“2013至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的是张楚壮等71位同志;荣获“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的是德宏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大理市旅游文体广电局,荣获“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是云南省呈贡体育训练基地田径运动员董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