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十大”体系建设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29.04.2015  13:03
 

加快“十大”体系建设努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药监管局局长  杨  杰

(2015年4月24日)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和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省食药监系统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编制“十三五”规划为统领,建体制、强基础、提能力、保安全,着力加强基层监管体系、法规体系、行政审批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体系、稽查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持和发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是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要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在不断健全基层监管机构、不断延伸监管触角、不断扩大监管队伍上下功夫,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尤其是针对县区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情况,要深入研究改革后行政管理体制、监管运行机制等重点问题,继续指导推动乡镇监管所建设和省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不弱化,要细致深入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信念信心,切实做到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

二是加强法规体系建设,为监管提供法制保障。健全完善的法规体系是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有法可依、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贯穿全程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科学合理。要着力加强法规政策建设。抓住国家《食品安全法》即将出台的机遇,协调做好《云南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尽快拟定出台省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目录清单。争取省政府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云南省小作坊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对“三小”实施常态化监管。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合议制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要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咨询等工作。

三是加强行政审批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体系,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体制的重点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要认真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必须保留、设立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定的法律法规依据、申请所具备的条件和标准、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监督方式等权力运行流程,使行政审批授予有据、行使有规。要坚持应减必减、该放必放的原则,对可以下放、委托基层行使的事项,要尽量下放。同时要加强管放结合。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研究制定替代管理措施,防止管理脱节。对于下放、转移、委托基层的权限,要制定指导监督检查办法,规范基层权力行使;要加强基层承接下放权限的能力建设,确保下放权限接住、管好。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开性,增强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优化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按照有利于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原则,合并、简化、改进、再设计更为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通过网上审批等方式,使行政相对人以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开展审批事项申请和获得审批结果,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执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构建以省级检验机构为龙头、州市检验机构为骨干、县级检验为支撑、社会检验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是食品药品监管的重要技术保障。要切实抓好在建项目建设。国家总局安排项目、资金,均以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质量为依据,必须全力抓好在建项目建设,为后续项目争取奠定良好基础。省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尽快保质保量完成第一批省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要继续跟进第二批11个州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投资计划,抓好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投资。积极协调建设资金,争取年内完成省局检测实验中心综合项目建设。要全面加强财经纪律,推进项目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五是加强信息化体系建设,为监管提供科学手段。加强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先进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践行科学监管,以信息化促进监管科学化,转变监管方式和手段,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的根本途径。要积极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监管项目建设。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抓好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实现药品电子监管数据落地,完成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电子监管工作,协调卫生计生部门,推进医疗机构实施电子监管,指导16个州市局、32个县区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四品一械”信息化应用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专家委员会智囊和参谋作用,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六是加强稽查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稽查体系是食品药品监管的一把“利剑”,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要健全完善个案突破、整体推进,一地突破、全省联查的稽查办案机制,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全环节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使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食品药品治理常态。推动在公安部门成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专门队伍。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采取各种法律制裁手段,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省局稽查局要发挥全局稽查工作的指导协调作用,真正做到全省一盘棋、上下联动的新格局。

七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是有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的重要保障,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筑牢应急管理组织基础,逐步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区)、乡(镇)四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确保应急处置指挥有力、协调有序、科学高效。要筑牢应急管理预案基础,制定、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分类预案和应急检测预案,形成层次清晰、衔接配套、范围全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体系。要筑牢应急管理制度基础,建立和坚持风险隐患排查、分析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和督查力度,确保信息报告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建立健全信息发布、舆情收集和分析制度,为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筑牢应急管理能力基础,分级分类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物资储备体系,加强装备建设。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有关风险问题,并向社会公布有关检测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八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的食品药品不是检验检测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安全源于企业的自律、经营者的良心、社会责任的担当。要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责任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引导企业正确处理好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当二者产生矛盾时,坚定不移地维护公众利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靠企业自律,但自律不是自发,必须建立倒逼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办法,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推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多部门联合的征信系统,严格严肃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使不诚信企业“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建立层层追溯系统,使问题企业、产品能够及时得到查处;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使生产经营者“想安全、要安全、能安全”。倡导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广泛成立各类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九是加强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努力形成监管合力。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社会问题,要充分发挥监管主体、市场主体、消费主体等方面的作用,需要政府、企业、个人及全社会共同担当起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环境的责任,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打一场食品药品安全的人民战争,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要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把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与社会综治维稳目标责任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刚性要求。推进与相关部门、州市政府合作共建。充分发挥“四品一械”专家委员会作用,为监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开展公众宣传。完善投诉举报、举报奖励等制度,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拓宽案件信息来源;健全公众宣教长效机制,及时宣传监管成效,普及安全知识,以监管正能量赢取社会公众的关心与支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合作,引导各类媒体以回应公众关切为先、符合公共利益为要,理性发声,提振公众食品药品信心。

十是加强人才体系建设,打造高素质监管队伍。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保证。要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动作用;建立全系统每月知识讲座制度;继续做好干部在线学习、干部学历教育;选派中青年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省直机关工委等理论培训,夯实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原则,自主培训与送出去参训相结合,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协管员队伍培训,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要抓好挂职锻炼,加强后备干部培养。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配齐配强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四风”的要求,着力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教育,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干事、包容和谐,主动作为、敢于担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业务强、工作实、作风好的高素质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