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街区制”离我们有多远

23.02.2016  12:30

    “原则上”、“逐步”这样的关键词,表明街区制并不会被“一刀切”式的强力推行,从概念的提出到最终的落地,其间还有很大的探讨和完善的空间。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这一表述引发广泛争议。(相关新闻见A15版)

    作为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意见》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其中所提到的强化城市规划、提升城市建筑水平、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等内容,颇具针对性,切中了当下不少“城市病”的病根,因而赢得了舆论的掌声。不过,这并不能阻挡公众对于“推广街区制”,尤其是“已建成小区要逐步打开”的质疑。某门户网站的民调显示,高达7成的网友表示反对。

    反对的声音呈一边倒之势,主要是基于日常生活经验和常识的判断。首先是安全问题。现实中,不少封闭式小区的住户都恨不得再装个防盗网,更不要说小区开放了。更有人感慨,“25%的公摊就这么被夺走了……这是要砸房子的节奏”,利益受损感溢于言表。

    这样的担心并不多余,也因此,推广街区制尚需谨慎慢行,切不可急于求成。事实上,这一点在《意见》也有所体现。“原则上”、“逐步”这样的关键词,表明街区制并不会被“一刀切”式的强力推行,从概念的提出到最终的落地,其间还有很大的探讨和完善的空间,这有利于解决街区制所面临的种种障碍和难题,从而更好地兼顾和平衡各方的利益。

    可以推想的大致步骤是,其一,街区制应该从阻力最小、收益最大的方面入手。比如不少政府机关和单位在城市中心地带占据了过大的公共空间,《意见》中提到的“单位大院对外开放”,就得到了绝大多数网友的支持。率先拆掉政府机关和单位的围墙,既可以增强亲民意识,也是一种良好的示范。

    其二,应在新建小区先行先试,并选取几个试点作为模板,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安全是公众对居住环境的首要考量对象,从封闭式小区到街区化社区,治安管理的范围也由小区缩小到楼宇,警力如何配置,出警是否及时,安全如何得到保障,都需要重新规划。而由街区制所带来的交通、噪音等问题,无疑也必须与城市道路和功能的整体布局实现有效对接。换言之,要拿出看得见的好处,公众才能对街区制充满信心。

    街区制社区是与封闭式小区相对的一个概念,在欧美一些国家并非新鲜事物。这种开放式的居住规划设计,一方面可以节约土地,提高城市道路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居民的生活便利指数,丰富城市内涵。在被广泛提及的《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一书中,作者雅各布斯就曾雄辩地论证了开放式小区的种种好处和优势。而在不少专家学者的眼中,封闭小区则是“农耕文明的理念,一个个楼盘是一个个独立王国”。

    相比之下,街区制社区无疑是更为理想的居住设计,也代表了更先进更文明的规划理念。并不是说先进的理念就能拿来就用,美好的事物一定就放之四海皆准。各方面条件的不同,决定了我们实行街区制不能简单地奉行“拿来主义”,而要有更多独创性的设计。稳步慢行,多听听各方的意见表达,恐怕是最根本的路径。(春城晚报 评论员吴龙贵)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