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热线】 云南低保工作获成效 五项措施进一步杜绝“关系保”“人情保”

02.12.2016  17:14

云南网讯(记者罗浩)12月1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段丽元率队做客“金色热线”。节目中,微信平台、云南网金碧坊论坛上均有人反映称,低保中仍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的问题,该如何保证低保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

对此,段丽元表示,2013年以来,经过连续规范管理的专项行动,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低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省民政厅还将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把低保工作做好。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们国家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 段丽元说,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城市低保减少了11.6万,农村低保减少了42.1万,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坚决要退出的要求,应该说是取得了成效,“但因云南是边疆民族山区,灾多、灾频,有大量的群众需要予以保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五项措施,把低保工作做好。

段丽元介绍,一是严格入户调查,对低保户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进行核实,确保符合低保要求。二是严格评议,在村、社区、基层进行群众评议,把在社区,在村里,在最困难的群众符合低保的作为低保对象。第三是严格审查,落实乡镇政府的审查职能。四是四级公示,村民小组是第一环,第二是村,第三是乡镇,第四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审批以后的公示,必须严格。五是阳光运行,接受社会的监督。

低保工作社会都很关注,大家都很关心,所以阳光运行,落实监督的责任,让大家都来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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