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3人用伪基站推送旅游产品 390余万手机通讯受扰

05.11.2014  01:22

    想要拓展自己的旅游产品,但又不想走正规途径多出广告费,经过商议后,在旅行社工作的谢某、董某等三人购买“伪基站”发送推销短信。4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今年春节前,长期在云南做旅游产品推广的谢某、董某和董某某等人聚在一起商议,如何能更多地拉拢游客。1月,3人商议后决定以240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台“伪基站”,强行向周边的手机用户发送旅游推销广告。从今年1月19日开始,谢某等三人就开始在翠湖、环城巷、关兴路等人口密集地使用“伪基站”向移动手机用户发送手机短信。2月5日,董某等人在翠湖周边发送短信时,被民警发现,并当场在董某车上查获“伪基站”一台。

    9月29日,五华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庭审上公诉机关指控,3名被告利用“伪基站”设备,强行与有效范围内的不特定移动手机建立连接,群发短信,造成390余万手机用户通讯临时中断最短10秒左右,应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

    被告辩护律师认为,公诉机关出示的“迫使移动用户手机通讯中断最短10秒左右”的证据中,无法给出“10秒左右”这一时间的鉴定方法及过程。因此,辩护人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证。

    4日,五华法院传唤鉴定人出庭后继续开庭审理了该案。鉴定人表示,对本次“伪基站”干扰的鉴定完全合乎程序和规定。“我们在密闭空间检测后发现,信号员手机被该伪基站干扰后,直到收到伪基站发送的短信为止,手机通信会断开10秒左右,中断后最短10秒手机才能重新接入网络。”鉴定人说。

    对此,被告代理律师认为,“伪基站”的使用是在公共开通环境,而鉴定人是在密闭空间进行检测的,因此鉴定员使用的方法、原理及鉴定结果都不科学。

    公诉人表示,“伪基站”是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具有搜取手机用户信息、强行向不特定用户手机发送短信等功能,使用中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局部阻断公众移动通信网络信号,严重影响用户手机使用、损害公民财产权益、侵犯公民隐私、危害公共安全。而鉴定人之所以在封闭空间检测就是为了防止外界干扰,让检测更加精准。(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