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传销诱惑 警惕防范陷入“全封闭体验式”励志课程传销培训陷阱

18.12.2014  19:24

 

抵制传销诱惑 警惕防范陷入“全封闭体验式”励志课程传销培训陷阱

 

近年来,在国家高压打击传销的态势下,一种性质隐蔽、获利高昂、周期短暂的精神传销在北京、上海等地悄然走红、泛滥,并有向二、三线城市蔓延趋势。该传销披着以“精英培训、提升自我”为嚎头的“全封闭体验式”励志课程外衣,通过数天集中“洗脑”,让学员感觉沟通技巧大幅提升、灵魂升华,最终主动或被动地拉来更多学员从而帮助主办方获取高额培训费用。这种经过巧妙变异,披着以精神追求为目标的传销,发源于美国,近十年来在亚洲国家发展迅猛,科技应用程度高、迷惑强性、受害面广、传播迅速,是新时期工商、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的重点方向。与此同时,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进一步深入了解认识传销动态苗头、欺诈本质及严重危害性,通过组织开展预警提示工作,及时提醒告诫广大人民群众引起广泛关注和高度警惕,达到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预防防范传销、积极举报申诉传销、抵制拒绝传销诱惑、远离传销骗局、陷阱的目的。云南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亲戚亲属、同学战友、邻里邻居、同事朋友邀约并要求继续动员邀约人员缴纳培训费并要求参加各种高级、精英等培训班时,要审慎应对、高度警惕、加强防范,以免被骗误入“全封闭体验式”励志课程传销培训陷阱而不能自拔。与此同时,诚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投资理财要谨慎,天上不会掉馅饼。

一、课程的主要表现形式

1. 招牌响亮,业内一流。 培训的举办方对外宣称的公司名称大多高端、大气,缀有国际、集团等字样,让人以为其实力雄厚。导师都号称国际(国家)级培训师,属于顶尖水准,有一系列成功的授课经历,给人一种很难请、能听上一课是多么幸运的错觉。

2. 环境封闭,与外隔绝。 培训地点是封闭式的,大多锁上门窗,拉上窗帘,环境昏暗。学员中途不能离开。进入课堂前,所有学员均需关闭手机,并与随身物品一同统一寄放。课堂上,不允许学员间交头接耳、走动,更不准记笔记,不准录音,美其名曰涉及专利权,不得侵犯、传播。

3. 混乱情绪,灌输理念。 在课程中安排心理练习的内容,通过导师激情的话语、丰富的肢体语言,伴随着音乐和灯光的调整,用很长的排比句,罗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种种不幸,引爆学员的情绪,让学员情绪失控,对自己彻底绝望。然后通过讲授一些看上去有一定道理的内容,向学员指明人生方向,给学员以新的希望,让学员感受到只有“爱心、奉献”等世间真理才可以拯救自己,使其在培训后产生巨大的成就感和使命感,要不遗余力拯救他人,拉人来听课。

4. 疲劳训练,心理催眠。 在课程内容中增加一些游戏或者练习,比如,让学员之间彼此拥抱、互相凝视、闭目想象、在黑暗中尽情发泄等。经过这些含有心理启发、暗示的练习后,学员变得亢奋、激进,思维单一。通过紧凑的课程安排、轰炸似的训练、大量的课业,使学员处于极度紧张、疲惫、焦虑状态,精神濒临崩溃,心理防御系统瓦解,从而进入一个心理学上讲的“催眠环境”,丧失自我判断。

5. 目的明确,任务量化。 无论是导师的宣讲,还是游戏、练习,都围绕着一个主题—感召一定数量的亲朋好友也来上课,将他们从现实不幸的生活中拯救出来,但是,必须要做到三个标准:一是不惜一切代价感化劝说对方,培养对方提升自我的意愿;二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导师布置的作业;三是有能力缴纳培训费用的。

二、课程的本质及成因分析

该课程的最终目的就是感召学员拉人参加培训,赚取高额培训费,其本质就是拉人头。这种发展下线貌似学员无利可图,只会得到导师的鼓励和嘉奖,是一种精神享受。但对于举办方来说,通过下达一定的任务数量,无疑又有大批的“天价”学员可以用来牟取暴利,进入“鸡生蛋,蛋生鸡”的无限循环。上述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的定义,属于该条例第七条第(一)、(二)项“(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的所列行为,传销性质无疑。

传统传销模式向精神传销模式演变的主要成因是:

1. 打击力度大,陈旧方式无处藏身。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打击传销力度空前。仅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布置“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 执法行动后的3个月时间内,全国范围内共立案调查和移送公安机关传销案件1141件,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683个,清查遣返参与传销人员6万余人,取缔传销窝点1625个,破获传销违法犯罪案件21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 560名,查扣大批传销宣传材料和非法印刷品。在如此高压的打击态势下,老式的卖商品、简单明显地传人头的传销方式已被相关部门熟知,传销的风险系数增大,且很难再有效益。

2. 群众防患意识增强,需要披上外衣。 随着国家自上而下的打击传销,媒体聚焦,舆论四起,群众逐步了解传销,提防传销,谈传色变。在防患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后,传统的、具有强烈明显特征的传销方式能轻易被群众识破。传销分子不得不穷则思变,变着花样,隐藏表象地进行传销活动,但其传销本质仍未改变。

3 .物质生活提高,精神匾乏。 在物质丰足的背后,人们精神空虚,缺乏一定的理想、信念支撑。传销分子正是抓住人们普遍精神匾乏、物欲膨胀的现状,让他们付出高昂的物质代价,换取所谓“精神上的收获”,一个影响一片,一个带动一群,最终人们捧着钱纷至沓来,传销者目的达到。

三、监管防范建议及对策

1 .把握源头防控,提高群众免疫力。 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防范的一项重要举措,利用多种新闻媒体、现代化信息手段和宣传资源,采取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范围、多层次、广角度的开展打击传销的社会宣传,提高宣传教育的渗透力,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传销特征呈现、典型案例曝光,从而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增强免疫力。

2 .针对性布控,发动全社会力量。 由相关部门发出《告广大人民群众书》,告诫广大人民群众对有租赁会议室、房屋需求的主体严格审查相关证件,确认合法资格,履行好到相关部门备案的手续后方可出租,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抵制、打击传销的舆论环境。

3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密组织全面排查。 将辖区进行网格化分解,明确责任人监管职责,组织执法人员联合社区(街道)骨干,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并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宾馆、招待所、写字楼、出租房及主要商业区的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摸清情况,及时掌握排查线索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为防范、布控和查处工作打下基础。

4 .加大打击力度,及时遏制势头。 通过严查狠打,将传销行为扼杀在摇篮里,不让其落地生根,更要杜绝其蔓延做大。对已查处的传销行为,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争取在更大范围传播打传经验,让同一传销行为在各地都无处藏身,使传销进不来、传不开、骗不到,切实做到发现早、打击准、处置当、防蔓延。

5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打传合力。 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取得政府支持。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长期合作,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在调查摸底、信息传递,情况汇报、实施检查、组织集中行动、遣返人员、案件查处
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在打击传销过程中的执法协作机制;要建立、完善与金融部门在控制资金、账户查询等的开展协作,提高打击传销的效能。

 

出处: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