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26.12.2016  19:35

 

12月23日下午,受省委委员,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段丽元同志委托,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建新同志主持召开省民政厅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指导今后五年民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王建新指出,省第十次党代会是在我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要时刻,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标志着我省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意义特别重大,影响十分深远。陈豪书记的报告回顾了过去5年我省取得的重大成就,描绘了我省未来5年的发展蓝图。报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发展提出的新定位、新要求。我们要将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陈豪书记报告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深入领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凝心聚力为推进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王建新代表厅党组提出,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陈豪书记报告精神,重点要做好五个方面。一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把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要迅速掀起学习热潮,采取集中学习、讨论座谈、讲座辅导等多种形式,通过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创新方法学,及时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陈豪书记报告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对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陈豪书记报告精神的理解。三要找准坐标定位,履行民政职责,为“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贡献,要切实增强推动民政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赶超之志,鼓奋进之气,创跨越之业,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努力把党代会精神转化为为城乡困难群众谋福祉、提高他们幸福指数和获得感的工作实践,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及重托。四要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厅党组及各党支部自身建设,突出抓好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树立民政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五要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陈豪书记报告精神为动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好明年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特别要抓好民生托底保障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厅领导,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厅管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金江路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