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伞口岸场所化管理边民互市贸易场所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21.09.2018  18:32

根据《临沧市商务局转报镇康县商务局关于请求对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试验区进行验收的请示》(临商发﹝2018﹞95号),经征询省口岸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意,由省商务厅(口岸办)牵头,组织昆明海关、省工商局、省税务局等单位成立联合验收工作领导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12日对南伞口岸场所化管理边民互市贸易场所进行了验收。

南伞口岸边民互市场所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3亩,建筑面积1811.4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2018年1月改造完毕并投入使用,6月6日,由临沧市商务局(口岸办)、镇康县人民政府牵头完成初步验收。

 

9月11日下午,验收工作组首先到实地检查了南伞口岸边民互市场所项目建设情况,并对智能自助申报终端系统进行了测试。12日上午,省商务厅(口岸办)口岸规划发展处赵永奇副处长主持召开省级验收工作会议,会上,镇康县李映忠副县长就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情况做了专题汇报,与会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分别进行了发言。

 

最后,验收工作组一致表态,同意南伞口岸场所化管理边民互市贸易场所通过验收。同时,验收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把握机遇,发挥好、应用好南伞口岸边民互市区位优势和特色,做大做强南伞口岸边民互市贸易,给更多的边民带来实惠,给地方经济带来更大发展;二是要按照本次会议要求,对存在的细节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同时着眼于长远,预留足发展空间,继续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配套功能;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四是要着力抓好南伞口岸边民互市管理队伍建设,巩固好边民互市贸易发展成效。

 

省商务厅口岸规划发展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