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衡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设立申请的公示

18.11.2014  21:21

我厅于2014年11月7日受理了付卫东、刘晓秋设立云南衡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云南衡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制。

三、办公场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115号兴杰现代城B座2303A。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付卫东。

五、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付卫东,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1610063,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9年4月至2014年8月 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刘晓秋,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10101230001,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9年1月至2014年5月 四川君一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871—63619535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650021)

                                                 

 

 

云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