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会泽县成立大海草原保护开发管理所

01.12.2014  13:25

云南省会泽县大海草原被称为云南的“新西兰”,是长江以南最大的一片连片草场,数万亩草原一望无际,风光奇丽独特,在滇中、滇南和滇东绝无仅有,以其独特的草原景观2014年先后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最美乡村草原”。

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的频繁,加剧了对天然草地的破坏,促使天然草地日趋退化,生态平衡遭到了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大多数改良草地存在只用不管的现象,造成超载过牧,人工牧草得不到休养生息,产量一年不如一年,大量人工草地出现退化。受短期经济利益驱使,牧民随意开垦草原、破坏草原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解决大海草原管护难的问题,经会泽县委、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并于2014年9月经会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机编【2014】17号文件批准,成立了会泽县大海草原保护开发管理所,为会泽县畜牧兽医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草原征占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草原保护、管理、建设和利用的监督检查。

3、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草原征收、征用、使用的具体事项。

4、负责草原的调查、普查、登记、建立草原档案,核定草原载畜量。

5、按规定权限审批在草原上取土、挖沙、采石、挖草皮、挖草煤、采集野生植物、采集牧草种子、烧砖瓦、开发旅游项目等事项。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草原防火和科研工作。

7、发展对草原鼠虫病害及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牧草种子的检验、检疫工作。

9、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管理草原建设资金。

10、行使行政处罚权。

  会泽县大海草原保护开发管理所,核定编制为5名,工作人员从全县畜牧系统内部连人带编调整安排;从相关村委会选定草原专职管护员10名,待遇为每年每人5000元。县财政每年安排大海草原管护专项经费15万元,用于草原管护日常工作经费支出,为有效保护会泽县大海草原提供了机构、人员、资金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