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红十字会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培训暨研讨会议

22.06.2017  03:33

          6月15日,楚雄州红十字会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培训暨研讨会议在楚雄市召开。全州十县市红十字会专职领导、办公室主任,驻州属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州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州红十字会副会长杨彩珍主持会议。

          15日上午,会议传达了省红十字会举办的“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精神,并就《红十字会法》修订的重大意义、修订过程进行了说明,逐条对《红十字会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楚雄州红十字会党组书记滕洪作题为《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切实推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动员讲话,并就红十字会在新法施行后面临的任务和挑战作了深入讲解。

  滕洪要求:全州红十字会系统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红十字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改革创新自觉用红十字会法指导工作,更进一步推动全州红十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5日下午,参会的红十字会专职干部就“学新法、推工作”和“彝州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作了专题研讨。滕洪主持研讨,各县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围绕主题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大家表示:要把学习贯彻新法与推动基层红十字会工作相结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多举措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二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依法办事,强化法定思维;四是明确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五是团结协作,争取各方支持;六是接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七是主动作为,提升社会认知度。

  滕洪在总结研讨成果时强调:全州各级红十字会要以学习贯彻新法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治会、依法兴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楚雄州红十字会    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