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质监局部署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09.04.2015  11:56

为有效防范因特种设备生产、运营、使用原因导致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近日,普洱市质监局制定下发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方案》,并对质监部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治理时间为1年,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深化3个阶段。主要针对全市同一时间能容纳30人以上的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仓储物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特种设备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当地政府确定的其它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生产、经营、使用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法规、规范。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和区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落实依法整治、政府挂牌督办、纳入诚信体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等整治措施,坚决消除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特种设备消防安全隐患。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使用中的火灾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