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03.05.2017  12:12

  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公室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拟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任命的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行政法、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等。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严把干部“入口关”,加强对拟任人员综合素质考察,保证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考试成绩将作为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之一。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