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昆明制定的4件法规获批准

29.01.2015  10:33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据悉,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昆明市制定和修改法规4件,废止3件。

  据报告,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修改省的地方性法规17件,废止2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和修订单行条例14件,废止2件;批准昆明市制定和修改法规4件,废止3件。同时,全面清理220件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及时修改涉及行政审批改革的8件地方性法规,保证行政审批改革依法推进;依法作出《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保证及时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改革政策。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组织执法检查6次、代表视察3次、专题调研6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00多件(次)。省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效果,2014年,省本级部门预算在法定时限内的批复率达100%,项目支出细化率达到53.8%。去年全年,省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9人次,其中任命67人次,依法任命副省长2人,决定了代理省长,为云南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组织保障。依法罢免1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免去1名副省长职务,终止4名被罢免人员的代表资格,及时许可对5名省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反腐败斗争依法推进。

  同时,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目前,600多名省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1270余户,全省近11万各级人大代表直接联系群众达37万多户。现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研究的2件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784件建议,已在法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