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执法为推手 助档案事业发展

19.12.2014  18:51
 

(曲靖市档案局    杨秋雁)2014年,曲靖市档案局把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档案事业发展的推手,认真开展全市一年一度的档案执法检查。11月17日至21日,结合《曲靖市2014年档案工作执法检查评分表》,市档案局对没有进行规范化认定的市直机关、单位、人民团体择选了30家进行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材料等方式检查了各单位在条件保障和业务建设方面的内容。详细查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档案制度建设、业务规范建立、落实国家档案局8号令、档案数字保管、电子政务环境下对档案的管理、档案的设施设备和档案利用服务等情况。

通过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治档工作在我市得到推进,档案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轨道,特别是市国税局、市人大办、市工商局等单位按照标准较好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档案数字化工作;二是近年来,经过经费投入,档案保管条件得到完善,设施设备明显得到改善;三是在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下,电子档案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档案现代化建设得到逐步完善,单位档案服务效能得到提高。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极个别单位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单位出现未完成归档、档案室杂乱差、设备设施不完善、收集不全、整理不规范、档案信息化推进程度不快等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对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当场逐条指出,并提出具体的建议。根据实际,检查组提出:一是对未完成归档的市粮食局、市计生委,会计档案未整理好归档的市文化局,及文书档案整理实体与档案分类大纲不符、业务档案未整理的市安监局等单位要求3个月内完成整改,市档案局将在时限内进行复查;二是对档案存放于地下室因墙体渗水严重影响档案保管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档案局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在限期内进行复查。

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了档案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我市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必将促进我市档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