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经验找差距 推动代表工作新发展 ——广东湖南两省人大代表工作学习考察报告

20.08.2015  15:05
      今年5月中旬,我参加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考察组,赴广东、湖南两省对人大代表工作、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考察学习。这次考察活动,得到了广东、湖南以及所到市、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期间,分别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座谈,实地考察了两省部分乡镇、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

      通过为期6天的考察学习和交流,开阔了视野,找到了差距,达到了预期目的。两省的经验和做法,对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市人大代表工作给了我许多有益的启发。

      一、两省相关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关于代表工作

        1. 机构设置

        广东、湖南两省为强化组织架构保障,在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内分别设选举任免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省人大代表联络处和议案建议综合处,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内设有办公室或综合科、代表联络及议案建议科,在城镇社区、乡镇(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室或联络站,从机构和人员配备上为做好人大代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
   
        2. “双联”工作

      两省建立健全了双联工作机制,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并在全省建立了基层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基层人大代表可就近在州市、县区人大机关远程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及参加远程代表学习培训等,运用“代表在线交流平台”,扩大培训覆盖面,让基层共享培训资源。

        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湖南省人大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湘常办发〔2014〕10号)文件印发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规定了“双联”工作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方式和监督、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由省财政厅对全省51个贫困县(市、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共计安排资金486.6万元。
   
        3. 建议办理工作

      广东省在两会召开前,组织各部门向人大代表提供建议素材和相关工作情况,为代表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服务。建立了“代表专网”和“代表工作管理系统”。通过“代表工作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将建议全部交付各相关单位签收、承办,并通过“代表专网”和“代表工作管理系统”向代表和选举单位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制定了《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如代表在跟进建议办理过程中有要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应协助组织开展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的活动,增进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促进问题解决。

      湖南省整合力量,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业务、信息、日常联系方面的优势,主任会议创新督办方式方法。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参加,组成督办组对全部代表建议进行第一轮全面集中督办,并向代表寄送征求意见函,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各督办组进行第二轮重点督办。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的工作情况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分值15分,由省人大考评打分。
   
        4.
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开展

      广东、湖南两省在闭会期间除围绕全省工作重点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外,主要依靠各代表小组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有效提高了代表参与面。
     
      (二)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 建章立制

      广东省在1991年就制定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代表资格审查的原则、要求和工作流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依法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对因涉嫌违纪违法而终止代表资格的,主要依据是有关单位的正式来函,并根据提请机关的建议来进行处理。

      湖南省2002年出台了《关于许可限制人大代表人身自由措施的办理程序》,规定在大会闭会期间,有关机关对省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应当报经省人大常委会许可。2008年出台了《湖南省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制度》,对代表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

      湖南省委建立省管干部因工作变动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退出机制,以湖南省委办公厅文件转发了《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省委管理的干部因工作变动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意见》,规定:因工作需要担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省管干部,工作岗位变动后,除新的工作岗位需要继续担任省人大代表职务外,应当向原选举单位的州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辞职后的出缺代表名额,原属于省本级提名的,由省本级依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其他的由原选举单位的州市依法提名推荐;应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省管干部,由省委组织部通知其向原选举单位的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 把好代表入口关

      广东省对代表候选人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分级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湖南省委出台了《关于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的意见》,建立健全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提名推荐机制、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摸底调查机制、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考察审查机制、代表候选人介绍确认机制。

      两省坚持分类归口推荐代表候选人,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进行统筹协调,提出意见,报请同级党委或者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切实保证人大代表具有可靠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广泛的代表性。
   
        (三)关于县乡换届选举工作
     
      考察期间,我们着重就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的选区划分问题进行交流和探索。

      广东省以“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的规定,综合考虑代表名额分配、选民分布情况等依法合理划分选区,处理好各选区的人口差额数,按差额数控制在10%左右的要求分配各选区的人大代表名额,很好地落实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各地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内人员参选仍由所在县区、乡镇组织。如开发区(工业园区)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则由开发区人口较多的所在县级人大常委会组织。

      湖南省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代表结构比例要求,认真调研测算,合理划分选区,较好地体现了每一位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大体相等原则。
     
      二、主要收获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6天时间的实地学习考察,一路走、一路看、一路听、一路想,亲临其境,亲眼目睹,亲身感受,通过聆听情况介绍、交流讨论、对比反思,收获颇多。

      (一)开阔了眼界,看到了差距

      从广东、湖南两省介绍的做法和经验中,看到了我们在服务代表、强化代表履职、代表资格审查以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等方面的还有不少的差距,还有许多工作有待加强,还有许多制度措施有待完善,两省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去学习和借鉴。

      (二)得到了启发,坚定了信心

      对于我而言,这次考察,既是一次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成功经验的好机会,也是一个对照检查、反思不足、改进方法、当好参谋、做好服务、提升能力的新起点。通过反复反思,进一步坚定了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信心,要学先进、找差距、转观念、补不足,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在坚持、继承、发扬以往好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方式,努力使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不断适应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拓宽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广东、湖南两省在服务代表、强化代表履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以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拓宽了我对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思路,明确了做好工作的新目标,要认真学习借鉴两省的好做法,真正做到在前进中学习别人,在学习中发展自己。

        三、几点启发

      从广东、湖南学习考察归来,免不了要作一些思考和对比,分析查找我市人大代表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广东、湖南两省的做法和经验,给了我以下几个方面的启发:

      (一)要在加快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建设上着力

      要以抓好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建设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和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努力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质服务。

        (二)要在推动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上着力

      要研究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对代表每年参加人代会、小组活动、学习培训、视察、联系选民、提出议案和建议等情况如实填写代表履职工作手册,每年年终进行考核,不断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每届至少组织召开一至二次以上的代表经验交流会或代表工作座谈会,对模范履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出高质量代表建议的优秀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并作为下一届连任代表人选的推荐依据。要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出口管理机制,对于不认真履职、不作为的代表,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劝辞,必要时建议选举单位启动罢免程序。

      (三)要在建立常委会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工作长效机制上着力

      为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真正实效,要在认真总结我市现行代表建议督办方式的基础上,着力研究建立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长效机制,坚持把每年代表所提建议按照委室对口联系单位分别由各委室进行督办的举措,发挥各委室在业务、信息、日常联系方面的优势,形成督办工作的合力,提高督办工作权威和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可以考虑吸纳借鉴湖南省的做法,积极争取市委将各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情况纳入同级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范畴,并安排工作人员参与市委综合考核组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

      (四)要在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上着力。

      要广泛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相关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审议和工作评议等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制度,重视和吸收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的意见建议。

      县区人大常委会在认真组织本级和本区域内上级人大代表开展好闭会期间活动的同时,要组织引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平台作用,按照地域或行业划分好代表小组,推选代表小组长,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激发代表参与活动、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要在研究探索因工作变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退出机制上着力

      为确保市人大代表中各方面代表结构的相对稳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可以考虑借鉴湖南省的做法,向同级党委建议研究建立职务代表因工作变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退出机制。

      对因工作需要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市管干部,工作岗位变动后,除新的工作岗位需要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外,应当建议其向原选举单位的县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辞职后的出缺代表名额,原属于市本级提名的,由市本级依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其他的由原选举单位的县区依法提名推荐;应辞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市管干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可以考虑建议由组织部门通知其向原选举单位的县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