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直奔主题提建议 田副院长坦陈实情听建言

03.08.2017  17:16

诚恳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历来优良传统。2017年7月25日,云南高院田成有副院长到所联系的丽江中院,听取辖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座谈会。

   

田成有副院长向代表委员介绍法院工作

 

座谈会上田副院长从审判工作、诉讼服务、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四方面向代表委员介绍了全省法院尤其是省高院机关的工作。他指出,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审判的目标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把司法改革进行到底,坚持严格的法官员额制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把优秀的法官遴选出来,实行专业化审判。诉讼服务中心完成了升级改造,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尤其是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执行工作对保护当事人实现诉讼权益至关重要,是实现当事人权利和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的“最后一公里”,当前法院正在开展“用两至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项活动,全省法院紧锣密鼓开展此项工作,采取了“迅雷执行”等行之有效的举措,杜绝选择性执行、拖延执行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信息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全省法院“三大平台”全面建成投入使用,按上级要求完成数字化法庭建设任务,重大案件实现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语音识别转化系统,现代信息化技术与审判工作进一步融合,发挥信息化手段功能,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与管理,提升审判、执行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坚持问题导向,给法院工作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代表委员发言

 

袁小丽代表座谈时提出:一是社区矫正与法院裁判衔接不到位,信息不通称,导致辖区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脱管、漏管,建议法院从省级层面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做好对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对于跨地域犯罪的案件,建议庭审前进行认真的庭前调查制度。三是建议法院加大对司法所、人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尤其是对调解协议书制作格式、要素等方面进行指导,做好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节约当事人司法确认成本。

   

代表委员发言

 

和志强代表座谈时提出:一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的威慑性、强制性。执行工作对胜诉当事人至关重要,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不了,是导致当事人上访、信访的主要原因,也会导致信访不信法的恶性循环,“执行难”解决了,涉诉信访案件自然就减少了。二是信息化建设应当在各机关之间建立互联互通平台,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统一规划平台,尤其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更是如此,避免各自为阵和重复建设,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和正康代表在座谈时提出:一是提升法官待遇,把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中。二是应当落实好去年中办、国办出台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少参加一些与审判工作无关的工作,专心做好审判工作。三是加强审判业务学习,提高案件审判水平和质量。四是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监督力度,不要把监督流于形式,让监督大打折扣。

田学勇委员座谈时提出:一是及时出台法官退出机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案件质量。司法改革后,案件不断增加,法官大量减少,法官助理、书记员未配备到位,导致法官疲于应付,没有时间进行业务培训,致使案件质量降低。加强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进行培训应当引起法院高度重视。三是建议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他们的发言权。四是增加法官的办案责任心。有一部分案件存在瑕疵,应当深思。

郭其学委员在座谈时提出:一是省高院从省级层面出台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指导和规范中、基层法院司法改革。同时统一规划,高起点建立大数据平台和提高人工智能运用力度。二是完善法院人才队伍规划,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待遇保障。

张凤勋委员在座谈时提出: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公平行使审判权,居中作出裁判,不要被舆论“绑架”。

田副院长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后,并当即作出表态。他指出,对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对代表委员敢于直奔主题地提意见建议的敢于担当精神深受感动。对代表委员提出的中肯意见建议我们要认真梳理,形成专题报告向省高院党组汇报;对于能及时落实的,即行即改;对于一时不能落实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整改落实;对于不属于省级法院层面能解决的,及时将相关情况汇报上级,争取尽快落实解决。

(作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朱耀元)

实习编辑: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