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劳动者风采:他的生活分为三份每份都与法律有关

03.05.2016  08:26

受访者供图

     律师 耿国平 从业时间:17年

    “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2016年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奖者、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耿国平一直这么认为。

    一个看起来很小的案件,可能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有实体问题、程序问题,甚至还可能存在法律规定互相冲突的情况,每个环节都考验着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多年来,耿国平在为职工维权方面不遗余力,不仅主动参与工会信访接待、职工维权法律咨询,还鼓励全所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创新制定奖励和补偿机制,调动律师积极性。

     “为职工维权,要不遗余力,不问收益

     2012年,在昆明一家蜂蜜销售公司上班的宋女士在送货途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经鉴定,宋女士的伤情为七级伤残。可就在宋女士急需费用治病时,该公司的负责人却恶意将企业注销,人也找不到了。

    宋女士的经济条件十分困难,耿国平决定,免费帮宋女士代理这起工伤赔偿案。但企业主消失了,电话号码也成了空号,要想成功获得赔付并非易事。耿国平与同事深入调查取证,每天挨家挨户地寻找企业主,跟附近的商贩打听,有的商贩们以为耿国平是来找麻烦的,还会恶言相对。

    “找人这件事不能耽误,否则这起工伤维权就得不到解决。”耿国平没有放弃寻找企业主,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从商贩口中听说了那个“消失”了的企业主还在昆明,只是重新注册了一个新名字的公司,随后,耿国平又开展了新的调查取证。经过近2年的艰辛诉讼维权,宋女士的工伤维权最后得到了圆满解决。

    不只是帮助宋女士,多年来,耿国平每月都按时到昆明市总工会,参与工会维权帮扶咨询及信访接待,解答职工的法律咨询,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2013年开始,耿国平又带领所内律师一起轮流参与省总工会的职工信访接待,为涉诉涉法的职工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援助服务。

    “为职工维权,要不遗余力,不问收益。”这是耿国平对全所律师的要求,也是他自己执业中一直奉行的原则。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日渐增多,但由于这类案件往往标的额少、案情复杂、代理费少,有的律师积极性不高,对此,耿国平率先提出并制定了奖励和补偿机制,所内律师代理这类案件,不仅出差的外出费用由事务所承担,还根据律师的工作表现给予最高6000元的奖金奖励,以此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

     他追求的,不只是打赢一场官司

    办理过轰动全球的“10·5”湄公河惨案;在“2·23”马加爵故意杀人案中做过被害大学生杨开红、唐学礼的诉讼代理人,圆满代理了“昆明宝马车拖死人”理赔案件……在律师业界,耿国平的专业能力毋庸置疑。

    他的日常工作本已非常繁忙,但他的身影依旧频繁出现在各大校园中,为青少年义务宣讲法律知识。“法律知识普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许多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比如同学之间发生一点口角就报复对方等等,最根本的原因都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漠视法律。”耿国平结合自己多年来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分析研究,通过法律宣讲、案例说法,试图更好地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规范。不管怎么忙,他总是会抽空参与一些青少年公益法律知识宣讲活动。

    此外,耿国平还经常去一个场所——为行政执法人员举办的法律培训班,以及到各个企业开展法治宣传讲座。

    上世纪90年代初,耿国平也做过行政执法者,但他最终放弃了“铁饭碗”,选择成为一名律师。因为曾是他们中的一员,耿国平深知,手握公权的人如果不能自觉自愿遵守法律规定,将给群众、社会带来巨大危害。为此,耿国平制作了《职工权益与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与劳动权益维护》等课件,为全省的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100余场次的法治讲座,通过宣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引导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关系、保险福利等方面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宣讲法律知识,是耿国平1/3的生活,还有1/3是处理所接手的各类诉讼案件,再1/3,就是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在他看来,一名律师更应该是一名法律的启蒙者、传道者,他追求的不只是打赢一场官司,更要向大众传播公平、正义、良知等更高的信仰。(都市时报 记者许孟婕)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