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地方税务局七个“从严”抓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05.04.2016  21:48

2016年,西双版纳州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州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治税、从严带队,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完成税收工作任务保驾护航。

一是从严维护党的纪律,抓好党内法规贯彻落实。 把纪律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全州地税系统务必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教育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立起来。要求各级党组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二是从严压实“两个责任”,确保履责全面到位。 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重点推行强化‘一责到底、廉税并重’的责任体系,做到党组积极负责不松手、“一把手’自觉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主动担当不袖手、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责不撒手、纪检监察主动作为不缩手。

三是从严干部管理,杜绝基层贪腐和执法不公。 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逾越规矩的行为严肃处理。坚持抓早抓小、绝不姑息,破除“法不责众”心态,打消“避避风头”心理,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不断推动形成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氛围。

四是从严作风要求,维护风清气正发展氛围。 要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省局党组18条措施,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在全州地税系统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作风建设正向引导和负向纠偏机制。今年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

五是从严监督执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做到监督 “未雨绸缪”。做好日常提醒和告诫,着力构建州、县(市)到分局的三级联动专兼职监察员工作制度,做到执纪“动辄则咎”。重点查处执法不公,收人情税、关系税问题,做到问责“以儆效尤”。继续完善问责制度机制,实行“一案双查”。

六是从严制度建设,提高制约权力科学化水平。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执行力,把科学的制度设计与严密的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刚性规定,对踩“红线”、闯“雷区”以及变着法子钻空子的各种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做到不留“天窗”、不开“暗门”,强化制度执行力,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七是从严锻造队伍,锤炼全面过硬的执纪铁军。 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把严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第一准则、第一要求、第一遵循,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切实守住清正廉洁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和作风上的“正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