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乘火车 可自愿购买意外伤害险

02.11.2015  08:45

    消失了两年十个月的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再次回归。昨日,记者从昆明铁路局获悉,经向中国保监会备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铁路部门为境内乘坐火车的旅客提供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服务(下称铁路乘意险),旅客可自愿投保。

    铁路乘意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持有效乘车凭证,乘坐境内旅客列车,遭受意外伤害致使本人身故、伤残或者受伤治疗的,铁路自保公司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服务。该保险由旅客在购买火车票时自愿购买,保费3元,最高保障30万元意外身故、伤残和3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事故发生后,铁路站车现场工作人员可直接受理报案,为旅客提供便利服务。

    据悉,自2013年1月1日起,火车票价中不再包含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用,铁路旅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险经济保障出现空缺。这次铁路推出乘意险服务,是为了适应旅客多样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为旅客乘坐火车旅行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

    昨日,记者拨通了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电话,客服人员表示,11月1日铁路乘意险率先在网络购票中推出,车站购买保险预计要等到11月中旬以后,而且也只是在部分车站试点。

    据介绍,今后旅客在网购车票时,在提交购买车票后,会在是否需要快递车票一栏中看到是否需要购买保险的条目。旅客阅读保险协议内容后,可选择购买,成人保费3元,儿童1元。(云南信息报 记者袁海毅)

编辑:实习编辑 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