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仁凤申请国家赔偿955万

07.06.2016  20:10

昨日,巧家县保姆投毒冤案当事人钱仁凤向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对其蒙冤入狱的13年10个月,共计申请国家赔偿955万余元。

钱仁凤的代理律师杨名跨和杨柱介绍,具体索赔金额分别为: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584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4万余元;近14年申冤费用16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申请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而非《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以每日工作8小时计算。

杨柱说,以前国家赔偿标准是每天217元,今年5月16日出台新的标准是每天242元。杨名跨称,在钱仁凤失去自由的5050天中,除法定工作日3400天外,还包括周末1440天、法定节假日150天、法定公休日60天。法定工作日除8小时按工资标准索赔外,另外16小时按加班计算,周末、节假日、公休日按正常工资标准的2倍、3倍、3倍计算。因而,5项算下来,索赔合计58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