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今年以来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9人

15.08.2018  09:12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汇报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组组数据,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结构性特征清晰可见。

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593个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讲政治作为根本,把“两个维护”作为工作的根本准则和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纳入巡察、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责任制考核内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6件。把抓好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协助市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市级领导牵头负责的126条整改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对全市151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593个,问题线索228件。制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4批221人次。

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407个

紧紧围绕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项巡察、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

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407个,移交办理2036个,处置办结1951个,问责252人,通报典型问题61批111起253人。建立线索移交、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通报约谈“四项机制”,认真开展省纪委移交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转办信访件责任追究,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573人,问责462人,党纪政务处分95人。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48人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4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78人次,占71.5%;第二种形态278人次,占16.9%;第三种形态91人次,占5.5%;第四种形态101人次,占6.1%。在全市102个市管党组织建立“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责任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21个,问责党组织13个、党员领导干部156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监督对象增加到18.4万人

按照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顺利完成市本级和14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监督对象从4.7万人增加到18.4万人,初步形成监督全覆盖格局。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转隶干部与纪委干部混合编成、交叉使用,举办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全员培训班,制定《议事规则》《行文办法》《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制度,积极探索纪法协调衔接机制,推进机构、人员、工作深度磨合融合,使机关内部运行更加科学规范,1+1>2的改革成效正在逐步释放。

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派驻监督、队伍建设等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9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714个,处理89人。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发现问题638个,问责162人,运用提醒、诫勉等方式处理272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形势,精准有力有序惩治腐败。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绩单,是一份阶段性的答卷,昆明将继续巩固提高上半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找准差距和不足,扎实推进下半年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昆明日报 记者李思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