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人频遇奇葩证明 律师:健全征信体系才可解决问题

17.05.2015  12:33

    领取遗产

    要证明去世多年的我妈是我妈

    家住西山区的梁先生外婆去世,留下一笔遗产,从法律上来说应由梁先生母亲继承,但由于梁先生的母亲已去世多年,这笔遗产便顺延至梁先生及其亲属。可是麻烦来了,就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公证处非要梁先生到社区开一个与母亲的亲属关系证明。“您母亲去世时我们社区都还没成立,怎么给您开这个证明呢?”面对社区的为难,梁先生也十分理解。几经周折后,最终在梁先生舅舅的证明下,证实了与母亲的亲属关系。

     报销医保

    要证明“我是自己摔的

    盘龙区颐华路社区王凯的父亲在家不小心摔倒骨折,住院期间想报销医保,但医院却告知需要到社区开设一张其父是在家中自己摔倒的证明,由于父亲摔倒时社区工作人员并未在场,社区没能开设证明,王凯只得无奈放弃使用医保。

    兑换残币

    要证明“钱被老鼠咬坏

    “明明就是被老鼠咬坏的,上面还有老鼠的牙印呢!”前几日,春苑社区的杨大妈遇上了一件烦心事,自己的500块钱放在纸箱里被老鼠咬坏了,到银行兑换时却被告知要到社区开一份“钱被老鼠咬坏”的证明。这样的证明不仅杨大妈觉得不可理解,社区工作人员也觉得既为难又好笑。

     领养老金

    要证明“我还活着

    有的证明需要证明人已经不在世了,有的证明却要证明人还活着。而最让人费解的是,要开证明的人就活生生站在你面前。荷塘月色小区的胡长波老人是四川到云南定居的异地退休人员,当老人想领取养老金时却被告知需要到社区开设一张“我还活着”的证明。“明明就是个大活人站在你面前,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社区工作人员十分不解,为何社区能认可的,相关部门却不能。

    “这些还只是我们所遇到的奇葩证明中的一小部分。”一名社区工作人员坦言,最多的时候社区曾经一个月开了20多项证明。社区作为最基层的居民自治组织,主要提供的是计生、民政、卫生、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服务,服务范围及职能都很有限,但源源不断的各项服务却让社区陷入了“万金油”的尴尬境地。记者走访多个社区后发现,目前社区可以出具的证明主要有以下17种:

    1、居住证明 2、社保证明 3、辖区内伤残军人证明 4、儿童打防疫针需要社区提供的证明 5、申领独生子女证需要社区提供证明 6、低保、低困家庭审批申请 7、独生子女证办理 8、无业证明 9、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申请审核 10、廉租房申请 11、妇联相关救助审批证明 12、居住证明 13、门牌变更 1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5、再生育证明(申请二胎) 16、残疾证明 17、医保参保证明。

     观点

    为啥非要开这些奇葩证明

    专家:职能部门不作为

    “一些职能部门本来已经可以进行证明,却故意推托责任,在某些环节故意卡人,这实际上是典型的‘衙门作风’。”昆明市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军认为,开设类似“我妈是我妈”的证明并不具备十分必要性,奇葩证明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各职能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充分,办事机构推诿责任、官僚作风盛行,有的办事机构还处于利益驱使,通常要向办事人收费。另外,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等文件时更多地只考虑如何保障管理者管理方便,而较少考虑如何保障当事人办事是否方便,因此习惯性地要求办事人提供这样那样的证明,以这些证明材料作为办事机构办事的前置程序。

     律师:现存征信体系不健全

    “目前,社区公章的使用权限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这也反映出我国现存征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社区开设的这些证明是否真的有实际作用,又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不少人心中都存有疑惑。昆明市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表示,要看其开具的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要看证明主体是否具备证明资格;其次要看所证内容能否客观反映事实;最后看其在形式上是否合法有效,具备以上三点的便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明。

    “证明你妈是你妈”“证明我还活着”“证明我人格没有问题”类似的奇葩证明让人哭笑不得。记者近日随机调查了50名市民,其中有42名市民表示曾经遇到过证明“没有生过孩子”“以前从未买过房”“与老公感情不和”等奇葩情况。据调查显示,证明亲属关系的有27人、证明生存情况的有6人、证明参保情况的有10人,其他证明的有7人。而办事流程复杂、职能部门互相“踢皮球”、信息档案备存不完整等问题也成为市民办事时的“绊脚石”。

    小贴士:

    常见证明你可以这样开

     ■亲属关系证明

    证明亲属关系,一般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册向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进行证明即可。如果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履行法律义务,为其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提交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要证明“我妈是我妈”,除了所谓的开证明,公证处还可以提供相关服务,这项公证名叫“亲属关系公证”,但要提供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母亲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通过公证员的核实,可以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书。

    ■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只有公安机关和医院可以开具,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医院就可开具。在家中死亡的,需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进行销户。

    ■出生证明

    在昆明,出生证的办理需要父母双方身份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准生证三样材料在医院开具即可。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人名均为化名。)(记者 李杭蓉)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