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云南33人违反八项规定被查处

21.04.2015  11:50

20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云南省3月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当月,云南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数23起,处理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包括1名地厅级、7名县处级、17名乡科级)。

33名被处理的人中,包括1名地厅级、15名县处级、17名乡科级。其中,1人因违规公款吃喝被处理,7人因公款国内旅游被处理,14人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被处理,2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被处理,4人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被处理,3人因大办婚丧喜庆被处理,2人因违反其他问题被处理。

据了解,2015年以来,云南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数66起,处理78人(其中2名地厅级、21名县处级、55名乡科级),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其中2名地厅级、13名县处级、49名乡科级)。

昨日,省纪委还通报了近期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大理海东开发管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杜良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杜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云龙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建军(保留正科级待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李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澜沧县民政局局长黄荣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黄荣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普洱市思茅区农业局副局长李正富违规收受加油卡问题,李正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油卡款13000元收缴国库。

记者李丹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