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出83项惠民利民服务清单 对贫困人群在多个领域有一定倾斜服务政策

18.01.2019  10:51

日前,我市印发的《云南省昆明市“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试行)通知》(下称《公共服务清单》),共确定了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8个领域83项惠民、利民服务清单,以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和获得感。

在公共教育方面,包括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生活补助;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8项服务项目,提供基本公平、均等化服务。其中,城乡义务教育的标准是,全面普及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全部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确定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经费标准。

公共服务清单》明确了医疗服务的20个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基本药物制度、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等。明确为全市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逐步达到90%。对老年人则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逐步达到70%。慢性病患者则提供登记管理、健康指导、定期随访和体格检查服务。全市计划管理高血压患者约40万人,糖尿病患者约11万人。

在基本社会服务方面,《公共服务清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纳入服务范围。其中,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重点救助对象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年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同时,为体现上述公共服务事项的公平正义,推进城乡、区域、人群间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公共服务清单》对贫困人群在公共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多个领域有一定倾斜服务政策。例如,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补助每生每年300元;对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学生,为全国连片特困县的农村学生及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在劳动就业上,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城市低保家庭学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此外,本次印发《公共服务清单》为试行版本,待省级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将根据省级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内容作出相应调整。(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