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社“十三五”将从六方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29.09.2016  17:13

云南人社部门编制的“十三五”规划确定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着力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激发创业动力,有效应对失业风险,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优化就业结构,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的配套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体系。完善针对少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就业的扶持政策,制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就业创业政策,制定有利于稳边固边的沿边地区就业政策,逐步形成云南特色的就业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 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促进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良性互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的协调,建立宏观经济决策的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不断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多样化就业,围绕服务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着力推进农村人口市民化,加强对新市民、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拓展就业空间。

——全面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搭建创业平台,加强创业培训和公共服务,完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体系,进一步消除限制创业的制度性障碍。加大企业“双创”帮扶力度,针对企业待岗、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和扶持,实现二次创业就业;结合企业转型升级需要,针对企业在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业转岗培训,鼓励在现有岗位上创新创业,推动企业二次创业。推动“双创”向新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扩展,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大力发展新型孵化器,建设一批众创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创业学院。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发展创业担保贷款,着力解决创业融资难的问题。

——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

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的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基层一线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组织实施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建立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和衔接共享机制,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创业帮扶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促进少数民族就业。落实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农村低保家庭等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托底帮扶,重点安置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深入实施“春潮行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两方面资源整合,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劳务协作对接行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加强健康护理、养生养老职业培训,实施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挥技工院校职业培训主力军作用。创新校企联合、产教结合的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国际区域间职业培训交流合作,积极推动中国(云南)国际职业培训中心建设。

——加强失业预警监测和预防调控

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中,指导企业妥善安置职工,落实相关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做好失业监测预警工作,强化对地区、部分行业规模性失业的监测和应对,制定处置预案,努力防范和化解失业增加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适时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失业保险基金重点用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及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

专栏2: 就业创业工程和行动计划

1. 人社淘宝”工程。 做大做强“云南人社众创网”,“十三五”期间,线上商户和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

2. 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全省人社部门每年扶持4000户微型企业。

3. 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十百千万”工程。 力争每年至少开发10个适合大学生创业实训的项目;组织100位专家导师为大学生进行创业培训;实现1000名以上大学生参加创业实训工程。

4. 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 十三五”期间,全省创建“千户百强家庭服务龙头企业”20家以上,培训从业人员5万人次。

5.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十三五”期间,全省每年组织1万名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6. 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 通过城市联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积极与部分大中城市组织开展联合招聘会。

7. 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推进计划。 打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品牌,力争培养1-2家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

8. 失业监测预警项目。 建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连接的省、市两级失业监测预警制度体系和县(市)级失业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