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审核就报账 晋宁县3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起诉

15.04.2016  11:24

    在报账过程中,由于没有对报销单据的手续完整性进行审核,而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全的报销单据给予报账、做账。晋宁县晋城镇农经站站长李某、出纳丁某某、会计毕某3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起诉。昨日,晋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2011年,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委会原主任李某某、原书记周某两人通过虚报冒领的方式贪污征地补偿及青苗补偿款261万余元,致使南门村委会集体资金损失。李某某、周某两人也因贪污罪获刑。而办案人员在审查中发现,导致南门村委会集体资金损失的后果主要是由李某、丁某某、毕某3人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8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丁某某、毕某未严格按照晋城镇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李某作为审核人没有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造成毕某自己做账自己审。公诉机关认为3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3名被告均表示对指控事实无意见,但他们认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通讯员唐燕)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