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弘扬宪法精神 感受公平正义

05.12.2017  12:00

记者 左超 李秋明

云南网讯 12月4日,第4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昆明组织全体法官干警,与全国四级法院同步进行“12·4”宪法日公众开放和宣誓活动。

省高院大法庭庄严肃穆,宣誓大厅正前方国徽高悬,“弘扬宪法精神 感受公平正义”12个红色大字十分醒目。10时15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挥,全国法院同时奏、唱国歌。省高院宪法宣誓仪式也在嘹亮的国歌声中同步开启。

监誓人、领誓人到位。全体起立。“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几百名法官干警人手一本《宪法》文本,紧握右拳,在宣誓中重温肩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

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央和省级媒体记者,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的学生代表,以及通过“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自愿报名参加活动的群众代表一起见证了宣誓。全过程由最高人民法院视频连线、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

全国人大代表杨明在现场表示:“活动意义重大,有助于让全体人民了解宪法、认识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法律尊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宣誓仪式结束后,在省高院有关负责人的带领、讲解下,参加开放日活动的公众代表们参观了省高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云数据中心、新闻发布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等。

在“公心石”“公平正义图”等处,来自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大一学生胡文博被讲解所感染。他说:“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开放日活动,很新鲜也很有感触,有那么多的重要案件在这里审判,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全国政协委员祁德川参加活动后对记者说,希望今后继续加大宪法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大在农村、厂矿、企业、学校、社区等场所的宣传活动力度,让每个公民都了解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张学群出席宣誓活动并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