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85家单位228人 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10.08.2016  18:41

  8月9日,2016年下半年道路运输重点从业人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正式开班。

  此次参加教育培训活动的学员主要包括全市有违法超员、违法超速、疲劳驾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以及严重违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违规“报警”记录突出的“两客一危”车辆驾驶人及所属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共228人、85家运输单位。

  活动中,学员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再学习,还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并参加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安全交通驾驶常识考试、进行文明交通宣誓、签定了《安全承诺书》。

  本报记者 冯蔚 (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