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7.03.2018  10: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这是党中央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人大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深化认识,积极实践,扎实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使改革举措落地实施,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一、认真组织学习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请各地财经委、预算工委认真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深刻领会重要意义,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强化政策对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体现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熟悉掌握主要内容,深化对政府预算定位、支出政策和支出预算内涵的理解,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加强对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提高审查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正确运用主要程序和方法,掌握原则要求,结合实际,探索实践,提高可操作性和运转效率。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为贯彻落实改革举措奠定坚实基础。

  二、扎实贯彻实施

  各地财经委、预算工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主要程序方法和组织保障措施等规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汇报,并通过常委会党组向党委汇报,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使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来。二是主动加强与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根据需要,结合实际,对落实中央改革举措、制定细化落实措施等给予指导和帮助。三是认真研究本级人大应当做好的各项工作,提出本省(区、市)落实方案,作出部署安排,着力探索实践,不断深化拓展。四是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联系,积极推动政府审核预算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积极推动改进完善预算、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推动完善审计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

  省级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扎实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指导和推动市县人大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工作,既要积极探索实践,又要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逐步推进改革措施落地实施,不断增强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工作水平,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及时总结交流

  各级、各地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学习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程序机制,加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促进,共同把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工作做深入、做扎实,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