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大监督职能 推动城乡规划工作
03.07.2015 19:14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推进城乡规划编制。 一是完成了临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设计招标,启动开展了8县(区)地下管线普查及临沧火车站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是完成了临沧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策划及临沧主城区夜景灯光规划、临沧主城区户外大型广告布点设置规划、临沧城水景观规划,有序推进博尚森林新城(空港经济区)发展策划工作。
三是完成斗阁、冰岛、石洞寺、二道桥俐侎部落村4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启动了凤庆县诗礼乡古墨村、云县茂兰镇哨街村、镇康县凤尾镇小落水村、耿马县孟定镇芒团村、沧源自治县勐来乡丁来村5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四是启动以临翔区西河北岸河道绿化带为土陶制品家具试点开展土陶制品城市家具研究和碗窑村规划改造及功能综合提升技术集成与示范工作。
五是完成临沧“3.0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个村庄规划编制和20种民居户型设计方案通用图集编制,启动了城市规划馆、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前期工作。
——加强规划许可管理。 一是通过召开专家咨询组会议、城规委会议技术审查规划方案21个,审议规划方案13个、建设项目选址3个。
二是开展实地查勘221件次,建筑放验线130件次;审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件,用地面积59.86亩;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76件(其中对公建设28件、私人建房148件),建筑面积665418.8平方米(其中对公建设639747.8平方米、私人建设房25671平方米),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62312元。
三是严格规划公开公示和规划核实制度,强化规划批前公示、批后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批后管理,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严格城乡规划执法。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部门网站等媒介,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及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等各项政策。
二是认真落实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三是组织开展 “拆违建绿”专项整治,加大规划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全市共清查出违法占地690户832.37亩,违法建设650户105698.93平方米,依法拆除违法占地21户18.38亩、违法建设134户37934.6平方米,有效制止违法建设87户11234平方米,拆除后建成绿地面积13015平方米。发出停工通知书9份,限期拆除通知2份,查处违法建设行为36件,收缴罚没款920493.5元。
——制定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制定《临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临沧市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实施办法》《临沧市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临沧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办法》《临沧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5个规范性文件,对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规划管理、公开公示、批后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进行了规范和要求,为加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构建了技术政策支撑平台。
二是制定了《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的通知》,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范围、程序及目标任务作了规定和要求,确保年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证率达50%以上,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许可管理。
三是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制定了《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存防灾工作的通知》,强化了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
——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铁路、高速路规划选址工作,完成新建铁路祥云(大理)至临沧线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路线方案) 选址,已获省住建厅批准。二是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三是全面实施“洁净临沧”行动,启动村庄规划完善工作。
四是研究制定了《服务企业年活动方案》,积极协助项目建设单位抓好规划选址,提高规划许可审批效率,加快推进航空产业链等“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不断提高规划服务发展水平。
——加强规划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
二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组织350余人参加,邀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专家对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规划理论与实践、风景名胜区规划、村镇规划编制、规划监察执法、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培训,实现了市、县区、乡镇、传统村落的规划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城乡规划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目前,市城乡规划局按照《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城乡规划局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将通过抓规划编制、抓规划管理、抓规划宣传、抓制度改革,推动城乡规划工作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3.07.2015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