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昆明市调研

12.04.2017  10:54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我市调研河长制和垃圾处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学锋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到云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开展立法调研。昨日,调研组来到我市,对河长制和垃圾处理的主要做法和成效进行专题调研,并深入捞渔河湿地公园和呈贡垃圾焚烧厂,实地了解有关情况。自2008年以来,昆明在滇池流域全面推行河(段)长责任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构建党政主导的河(段)长领导体系和多方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通过多年努力,出入滇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入湖河道水质和滇池水质得到改观。垃圾处理方面,昆明市不断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面推进环卫体制改革,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等,如今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调研组表示,昆明市在水污染防治和垃圾处理工作中不断探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并形成了自己的经验,希望昆明市继续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各项工作。

赵学锋表示,长期以来,昆明市的环保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环保部和省人大、省环保厅的关心重视与支持帮助,河长制得到了全国的认可和推广,这既是对我们的鼓励,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在今后工作中,昆明市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按照调研组的指示精神,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加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为昆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不懈努力。(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