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代表团审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01.02.2015  01:07

大理代表团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本报昆明1月30日电(记者 陈耀 文/图) 1月28日至30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大理代表团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梁志敏、杨文虎、何华、袁爱光、贺彬、郑艺等参加审议。

      代表们一致认为,2014年,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勤奋履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发挥引领推动作用,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云南科学发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任免工作,着力加强代表工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夯实依法履职基础,着力服务改革发展,积极推进依法治省,为富民强滇作出了积极贡献。代表们结合大理实际,就进一步创新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代表们认为,2014年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主线,审判工作成效显著,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全省检察机关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全面加强对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梁志敏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报告文风新颖,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务实全面,完全赞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成效明显,特点鲜明,为云南的发展稳定作出了贡献。帮助大理州多次修改和及时审议、批准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并对条例的贯彻实施专门开展了执法检查,效果很好,各方面的专家和领导提出的建议符合实际,对我们加强改进工作意义重大。他建议:一是加大对现有条例的执法检查力度,对省上出台的条例开展回头看,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和执行的效果。二是请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便巍山县按照新条例更好地保护巍山古城。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队伍建设管理,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对“两院”干部出现违法违纪的不袒护,及时调查处理,管理比较严格。

      袁爱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完整,重点突出。一是总结工作符合实际,依法履职成效明显,服务指导尽力到位,自身建设切实加强。二是工作要求切实可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依法履职推动发展,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省高院的报告总结工作具体实在,安排工作明确到位,总体篇幅较短。过去一年省高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审判工作成效显著,自身建设全面加强。省检察院的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安排工作具体明确,文字精练,篇幅不长。工作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查办职务犯罪成效明显,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完全赞成这3个报告。

      郑艺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有质量,监督工作有实效,重大决定有成效,代表工作有提高,自身建设有加强。省高院审判工作有成效,执行工作有进展,调解工作有力度,舆论引导有进步,队伍建设有成效。省检察院批捕有速度,起诉有力度,检察有深度,监督有力度,改革有深度。他建议,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监督,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法制宣传上要以案说法,引导公民懂法、守法。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的监督,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好作用。

      大理代表团会场气氛热烈,发言踊跃。吉向阳、王瑛、石雄、王正林、阿泽新、胡晓丽、赵基、郭华等代表还就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率、加强地方民族立法、普法教育、抓好司法改革、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强化民事案件调解、加大审判案件的执行力度、预防职务犯罪、正确引导教育群众信法不信访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