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1.12.2015  17:09

云南省工商局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2015年省工商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情况

2015年,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交省工商局办理的建议有9件,其中分办4件、协办5件。分办件分别是《关于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规范医疗市场管理的建议》(第0040号)、《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管理的建议》(第0415号)、《关于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市场监管的建议》(第0461号)、《关于进一步解决曲靖市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有关问题的建议》(第0732号);协办件分别是协助省财政厅办理《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的建议》(第0383号)、协助省食药监局办理《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严查严管校园周边小食摊食品卫生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第0455号)、协助省商务厅办理《关于出台鼓励企业走向农村市场建设药品供应网络政策的建议》(第0616号)、协助省教育厅办理《关于规范整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第0791号)、协助省食药监局办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质量的建议》(第0884号)。目前,9件人大代表建议均已按时办理完成,建议中涉及到的一些长期性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与此同时,我局将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从源头控制有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的建议》(第0773号)确定为今年的续办续复件,并与代表进行了沟通,作了认真答复。

二、2015年省工商局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2015年,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交省工商局办理的建议有21件,其中主办7件、会办10件、分办3件、续办1件。主办件分别是《关于强化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的提案》(第32号)、《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短斤少两问题的整治》(第54号)、《关于重新构建云南省广告文化的提案》(第1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成品油质量监管的建议》(194号)、《关于加强网络监管促进网络经济发展的提案》(第199号)、《关于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执法的工作力度》(第499号)、《关于坚决打击高度模仿知名化肥包装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受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提案》(第705号);会办件分别是《重典治乱象,还云南旅游之都美誉》(第22号)、《关于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中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作用的提案》(第64号)、《关于边境“走私油”问题的反映与建议》(第192号)、《关于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提案》(第198号)、《关于在云南省试行外资审批“一口受理”模式的建议》(第327号)、《关于推进我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提案》(第349号)、《关于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预防青少年吸烟的提案》(第456号)、《关于重拳整顿全省旅游秩序、强化旅游监管的建议》(第488号)、《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质量的建议》(第645号)、《关于我省中小学生课后“托管”的提案》(第664号);分办件分别是《关于保障我省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长远利益的提案》(第391号)、《夜市烧烤店饮食环境须净化的提案》(第542号)、《关于放宽大学生创业贷款经营范围的建议》(第618号);续办件1件《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商标工作 助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2014年第596号)。目前,21件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提案中涉及到的一些长期性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

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省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高质量、高标准办理提案和建议工作作为工商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促进职能到位的重要途径,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在班子例会上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建立省工商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牵头抓、业务处室具体承办,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办公室专题研究,对建议、提案逐份进行认真分析,吃透建议、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并牵头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按照定责任领导、定承办处室、定办理人员、定职责任务、定时限要求的“五定”原则,明确具体承办处室和承办工作要求;办公室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并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抓、一名办公室秘书为办理专干,专门负责建议、提案的梳理分类、分办交办、督办催办及审核报送工作。由于党组重视、责任明确,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了办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

为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工商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及《工作细则》,明确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五个程序,即收录登记→审核批办→交办承办→催办督办→审核答复→办结归档,使建议、提案办理程序更加规范,有效确保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质量。一是收录登记。接收建议、提案后,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分类汇总、登记造册,拟定工作方案并提出初步拟办意见。二是审核批办。工作方案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报请局党组审议,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交办承办。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交办协调会,按照各处室职责分工,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交办。承办处室按照办理要求和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对接、面商工作,并形成书面答复初稿。四是催办督办。办公室定期对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催办,督促具体承办处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五是审核答复。对承办部门提出的书面答复意见,实行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把关、分管领导审定签发的层层审核制度,严格内容审核,统一格式规范,并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书面答复。六是办结归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由办公室对建议提案登记、批办、交办、承办、审核、答复各个环节的材料进行统一归档。另外,我局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关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接受各级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定期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制度、定期恳谈制度、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促进职能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商,认真办理答复。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协商作为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重要途径,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一方面,在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协商,准确理解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使办理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在得到代表、委员认可后,形成书面答复意见正式答复代表、委员。今年我局办理的10件人大代表建议(含1件续办续复件)、21件政协委员提案(含1件续办续复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和委员。

(四)主动融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我局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过程作为查找问题不足、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工作落实的助推器,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融入到工作实践中,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职能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处室带着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对涉及到的职能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措施办法,更好地推动职能工作的落实。比如,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第0040号《关于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规范医疗市场管理的建议》时,我局对近年来医疗广告监管工作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五项措施,并落实到了实际监管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我局围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实行“靶向”整治,在全省统一打出市场监管“组合拳”。先后部署开展了整治“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规范和整治汽车品牌违法销售行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

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和职责。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的经验做法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和程序,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推动履职到位,努力做到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